近年来亚洲许多国家面临着男女比例失调问题, 越来越受到本国甚至全世界的关注和重视。男女比例失调是违反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 这一现象将导致多方面的社会问题, 使我国在人口基数大和人口老龄化两大负担前提下, 又增加新的社会问题。
然而在男多女少已经成为一个既定事实,并且逐渐成为社会的一大问题时,红塔区的乡村人口却出现了女多男少的现象。
一、乡村人口呈“女多男少”趋势
表1数据表明,红塔区自2017年以来,乡村人口性别比一直稳定在96左右,这说明每100名女性对应96名男性,呈现“女多男少”的趋势。
表1:红塔区乡村人口性别比情况 | |||
年份 | 男(人) | 女(人) | 性别比(%) |
2017 | 149274 | 155015 | 96.3 |
2018 | 150189 | 156319 | 96.1 |
2019 | 151487 | 157061 | 96.5 |
2020 | 152399 | 157930 | 96.5 |
2021 | 152764 | 158408 | 96.4 |
注:性别比=﹝男性人数÷女性人数﹞×100%
2020年全国乡村人口性别比为107.91,反映出当前乡村人口中男多女少的现状。在男多女少已经成为一个既定事实,并且逐渐成为社会的一大问题时,红塔区却出现了女多男少的现象,这还是令人有些意外的。
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城镇化。城镇化的自然结果是人均寿命延长,而女性比男性活得更长一些,结果是女性人口略多于男性。红塔区2020年城镇化率达72.53%,较2010年提高了14.93%。从多个经济发达城市来看,越是发展好、经济水平高的城市,就越容易出现女多男少的情况。随着女性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高学历的女性一般都会选择在城市发展。相对来说城市的就业选择更多,而销售、文员等岗位基本都需要大量女性。
其次,造成乡村人口“女多男少”趋势的原因还可能是农村妇女素质偏低不易转移,千方百计提高农民妇女的综合素质是扭转留守农民性别比失衡的基础工作。由于城镇化的步伐加快带来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劳动力市场的技能和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农村妇女总体素质偏低很难适应,致使过剩的妇女劳动力不易转移出去。
二、乡村从业人员呈“男多女少”趋势
表2数据表明,红塔区自2017年以来,乡村从业人员性别比一直稳定在105左右,这说明每100名乡村女性从业人员对应105名乡村男性从业人员,呈现“男多女少”的趋势。
表2:红塔区乡村从业人员性别比情况 | |||
年份 | 男(人) | 女(人) | 性别比(%) |
2017 | 95036 | 90317 | 105.2 |
2018 | 95586 | 91588 | 104.4 |
2019 | 95444 | 90963 | 104.9 |
2020 | 95978 | 90770 | 105.7 |
2021 | 95285 | 90051 | 105.8 |
注:性别比=﹝男性人数÷女性人数﹞×100%
这一数据与乡村人口性别比的结果相反,呈现出“男多女少”的情况,一方面是因为人口老龄化,另一方面是因为农村的工作机会多是体力劳动,女性没有优势。同时这一数据也说明,在乡村的青壮年年龄段中,仍然存在“男多女少”的困境。
三、相关对策及建议
(一)健全相关法律和制度保障
法律和制度的不足是形成男女比例失调的重要因素,我国法律如宪法、婚姻法等规定了男女平等, 但事实上还缺少必要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女性在实际生活中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另外, 对于女性在就学、就业和职业女性生育等方面的制度依旧存在很大的缺口。
相关部门要以学习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为重点加强对妇女的普法教育,增强她们依法参政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使妇女参与国家、社会、村民事务管理及决策的程度不断提高。
(二)提高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
相关部门要抓好典型引路、项目推广、技能培训、结对帮扶、跟踪服务等环节,采取田头示范、现场答疑、网络教学、专题授课、聘请顾问等形式,生动、直观、形象地培育妇女的创业、创收、创新、创优能力。
在文化方面,要保证女性在各级教育中的比例上升,逐步缩小两性受教育年限的差距,使农村妇女能够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提升劳务本领和竞争能力,用自己的贡献来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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