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塔区洛河乡法冲田房建筑用灰岩矿采矿许可自行废止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 号)第十八条的规定,经核实,红塔区洛河乡法冲田房建筑用灰岩矿未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提出延续登记等申请,企业主管人员已口头告知因砂石料市场低迷,企业无延续采矿许可证意愿,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在2025年1月25日将处置过期矿业权的通知下达至矿业权人,矿业权人于期限内(2025年2月28日前)未作书面答复,红塔区洛河乡法冲田房建筑用灰岩矿采矿许可证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自行废止,现予以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许可证号 | 矿业权人 | 矿种 | 有效期起止 |
1 | 红塔区洛河乡法冲田房建筑用灰岩矿采矿权 | C5304022013127130132789 | 云南省活发集团洛河钢铁有限公司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2013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2日 |
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8月21日前向我单位提交书面材料。
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康井路11路
联系人:李思扬 2295187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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