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 5 期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明示的产品标准。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毒死蜱、甲胺磷、克百威、氟虫腈、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嗪、噻虫胺、吡唑醚菌酯、腐霉利等食品中污染物、农药残留量指标。本次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被抽样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研和农贸市场(杨婷)经销的“胡萝卜(食用农产品类)”产品,噻虫胺超标,研和农贸市场(李双仙)经销的“胡萝卜(食用农产品类)”产品,噻虫胺超标,右所集贸市场(陶四德)经销的“韭菜(食用农产品类)”产品,镉(以 Cd 计)超标。
对研和农贸市场(杨婷)、研和农贸市场(李双仙)、右所集贸市场(陶四德)3家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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