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十九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XX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芽卫生规范》(GB 2255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等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2计)、毒死蜱、阿维菌素、啶虫脒、氧乐果、吡虫啉、克百威、噻虫胺、二甲戊灵、甲拌磷、腈菌唑、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噻虫嗪等指标,公告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被抽样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玉溪市红塔区“玉溪市红塔区研和农贸市场豆制品4-2号摊尹绍华”销售的“绿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2、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区丽白蔬菜摊”销售的“上海青”,“吡虫啉”超标。
3、玉溪市红塔区“研和农贸市场周党章”销售的“芹菜”,“甲拌磷”超标。
对上述三个被抽样单位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0915-红塔区
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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