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3号(总第548号)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项目竣工决算及投资绩效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主办单位:玉溪市红塔区审计局
通讯地址:玉溪市抚仙路24号
邮政编码:653100
电 话:(0877)2066710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项目竣工决算及投资绩效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1月至8月,玉溪市红塔区审计局对红塔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投资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红塔区红龙路以西、规划东纵一路与东横二路交叉口,以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以下简称“主体工程”)为主,兼顾附属工程及办案工作区装修和设备安装工程、中央空调安装工程。实际建设总用地23.90亩。土地使用方式为划拨,土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批复概算总投资 1 835.12万元。批复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筑规模3 238.60平方米。
工程于2015年9月8日由桩基开始陆续开工,除室外附属工程到2019年5月10日竣工验收外,其余工程2018年12月14日进行终验,施工单位基本完成项目批复主要建设内容。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 (以下简称“红塔区检察院”)委托云南玉溪永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工程进行决算审核并出具了报告。审定投资1 886.45万元。
截止2021年4月27日,工程共计到位资金1 625.16 万元,项目账面反映完成投资1 577.67万元。
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1 835.12万元,与账面反映完成投资 1 577.67万元相比,概算完成率85.97%。
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基本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工程建设实行项目监理制、招投标制、项目合同制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6.41万元。
(二)多计多付竣工结算审计费0.05万元。
(三)未经批准改变建设内容。
(四)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
三、其他应关注的问题
(一)截止2021年4月27日,红塔区检察院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67.83万元。
(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施工合同。
(三)未按协议约定方式确定分包商。
(四)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不到位。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红塔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6.41万元的问题,要求红塔区检察院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多计多付竣工结算审计费0.05万元的问题,责成红塔区检察院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并收回多付竣工结算审计费。对未经批准改变建设内容,要求红塔区检察院对增加建设内容、改变设计方案的部分报相关部门审批。对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红塔区检察院及时调整编制竣工决算,进行固定资产结转。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红塔区审计局建议:红塔区检察院办理结算后,尽快落实建设资金,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支付给相关单位,保证工程款支付,避免因拖欠工程款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红塔区检察院应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尽快解决土地欠款,明确土地权属,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批复建设内容完成建设,加强与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协调沟通,尽量避免修改已经备案的工程设计、工程增项较多、工程量变化较大的问题,及时办理现场签证,工程变更应及时报相关部门审批。红塔区检察院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进行合理归集、准确核算,进一步加强对签订合同审批、确保合同要素完整。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的建议,红塔区检察院比较重视,并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在审计期间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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