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玉溪市红塔区贝迪乐幼儿园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决定书
玉红民社登〔2023〕025号
玉溪市红塔区贝迪乐幼儿园举办者:
你单位提出玉溪市红塔区贝迪乐幼儿园成立登记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玉溪市红塔区贝迪乐幼儿园成立登记,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及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陈晨,住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李棋社区李棋路91号,业务范围:全日制学前教育,业务主管单位: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应遵循我国的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和经核准的章程、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
玉溪市红塔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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