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低保工作
2018年上半年,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和“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原则,对新增城乡低保对象符合条件268户、422人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了审批。对农 转城、家庭条件好转和死亡的3373户、3792人办理了停发手续。2018年上半年有城乡低保对象3108户3822人,支出资金836.42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有1968户2417人,支出资金642.55万元,月人均补差443.08元;农村低保对象有1140户1405人,支出资金193.87万元,月人均补差229.98元。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2018年上半年共有城乡特困人员311户327人,支出资金111.9万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城乡特困人员的关心。
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2018年上半年共为272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57.09万元,较好解决了困难群众治病难问题。
四、城乡临时救助工作
2018年上半年共救助470人,救助资金84.1万元,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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