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民政局 关于举行《红塔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发布时间:2017-09-23 17:58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玉溪市红塔区民政局

关于举行《红塔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玉溪市红塔区民政局发布的关于举行《红塔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红塔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草案)》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7年929日(星期)上午9:00时在玉溪市红塔区民政局二楼会议室(玉兴路19号中国银行大楼二楼)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邹绍勇  红塔区民政局副局长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王海倩  红塔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海燕  红塔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

(三)听证监察人

任萍桦  红塔区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长

   红塔区法制办工作人员

(四)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王继明  凤凰街道荷花社区居委会主任、区人大代表

杨连柯  安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区人大代表

    洛河乡党委副书记、区政协委员

     红塔区财政局副局长、区政协委员

潘月萍  研和街道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区政协委员

陈粤玲  红塔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办公室主任

聂建勋   红塔区信访局常务副局长

    红塔区教育局副局长

汪建华   红塔区卫计局副局长

梁俊勇  红塔区人社局副局长

    红塔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副主任

潘寿龙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副局长

倪继英  春和街道社区党员代表

郑桂兰  玉兴街道特困人员近亲属代表

师文泰  研和街道社区干部代表

郑秀萍  凤凰街道居民代表

刘存福  北城街道特困人员近亲属代表

三、其他事项

(一)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自觉遵守听证纪律,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

     玉溪市红塔区民政局

2017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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