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社会救助基本情况信息公开
一、城乡低保:2016年有城乡低保对象7568户8562人,全年支出资金2717.71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有4231户4922人,支出资金2010.46万元;农村低保对象有3337户3640人,支出资金707.25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56元/月/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904元/年/人,实行差额补助。
二、特困人员:2016年共有特困人员供养对象358人,支出资金221.62万元,其中:集中供养89人,支出资金69.16万元;分散供养269人,支出资金151.22万元,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其照料护理补贴75人,支出资金1.24万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650元/人・月,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500元/・月。对特困人员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其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按照70元/人・月、40元/人・月的标准执行。
三、城乡医疗救助: 2016年1至11月共为971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349.47万元。其中:为患病住院的1390人(次),救助资金249.6万元,为参加城镇困难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905人,代缴120元个人承担费用47.06万元,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4401人,代缴120元个人承担费用52.81万元。
四、城乡临时救助: 2016年1至11月共救助909人,救助资金1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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