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决定将以下单位和个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入时间自2022年1月21日起,列入期限为3年。
一、湖南勤工劳务有限公司在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玛兰林集贸广场项目中拖欠汤曦、陶兴玖等附属工程44名农民工工资壹佰贰拾捌万贰仟叁佰零陆元整(¥:1282306.00元),并引发农民工群体性讨薪问题。现将湖南勤工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00MA4QEYF29H)、公司法定代表人彭云姣(身份证号码:430421197302****94)、项目负责人魏剑松(身份证号码:430421196802****38)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云南鼎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玛兰林集贸广场项目中拖欠汤曦、陶兴玖、陆继文等附属和主体工程118名农民工工资叁佰捌拾捌万贰仟玖佰零陆元整(¥:3882906.00元),并引发农民工群体性讨薪问题。现将云南鼎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MA6N2XRG2R)和法定代表人唐雪峰(身份证号码:500227199001****12)、项目负责人李正燕(身份证号码:512925196608****99)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将在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上予以公示并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一)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
(二)自改正之日起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满6个月的;
(三)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
联系电话:0877-2028557 0877-2025914
单位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68号
邮 编:653100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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