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云人社通〔2026〕28号)及《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2026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政策措施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红塔区实际,对2025年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不裁员或少裁员,且不属于严重失信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将2026年第二批经我中心审核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上述类型单位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2至2026年10月16日
地址:红塔区市民中心(河滨路3号)一楼政务大厅失业保险待遇窗口
联系电话:0877-2689767
附:
红塔区2026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二批).xlsx
红塔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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