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6-01-27 09:37 来源: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

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

为切实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维护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合法权益,现就红塔区项目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一、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规定,施工企业应当为项目用工人员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第八条: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依法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请工程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高度重视,尽快按工程建设项目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对拒不参保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

特此告知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参保须知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126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参保须知

 

一、用人单位如何办理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缴费金额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到红塔区社保中心业务窗口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原件、复印件;4.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第一部分复印件;5.《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金额按项目工程税前总造价的1‰(可能上下浮动,由云南省社会保险局根据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比确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工伤保险费。缴费后,请携带税务发票原件至红塔区社保中心业务窗口开通网厅。

二、单位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后,人员增加应如何办理?

对项目施工期内的工人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有人员新增的,参保单位应及时办理增员,人员新增的保险生效日期为项目网厅(云南人社一体化服务平台)办理或者红塔区社保中心窗口办理的时间。生效日期不得早于单位缴费日期。

三、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有效期限

按工程项目方式参保的,参保有效期限为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次日至施工期结束,如果不能按计划完成项目施工的,工程项目用工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向社保中心提供项目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签署意见的施工期限延长情况说明及项目首次参保的缴费核定表复印件,由社保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后,向企业出具《建设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核定表》,工伤保险有效期方可顺延至工程实际竣工验收之日。

四、发生工伤后如何申报和救治?

职工工伤实行定点医疗的原则。职工发生工伤,必须到工伤医疗服务协议医院就诊(情况紧急时可就近急救),用人单位应在3日之内(节假日顺延)以电话形式(0877-2019531)向社保中心进行工伤备案,同时自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红塔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0877-2010969)

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必须转往统筹地以外就医的,应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危急病人来不及审批时,应于转诊后7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否则相关费用不予支付。

五、办理工伤医疗待遇需要哪些资料?

提供以下资料办理:1.门诊治疗者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书、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及相应的收费明细或处方、治疗单、结论单等;2.住院治疗者提供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及住院费用清单、入院记录、出院记录; 3.《云南省工伤保险医疗/辅助器具配置待遇申领表》(主要由单位盖章,并填写单位对公账号或工伤职工银行账号信息等);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结论书》;5.其它情况的相关资料(如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核查、云南省工伤保险就医申请表、确认表、旧伤复发鉴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理赔明细表或事故理赔协议等)。

六、目前玉溪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有哪些?

1.红塔区:

玉溪市人民医院、玉溪市中医医院、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2.其它市、区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江川区中医医院、澄江市人民医院、通海县人民医院、通海县中医医院、通海李文俊医院、通海骨伤医院、通海秀山医院、华宁县人民医院、华宁瑞仁医院、易门县人民医院、易门康达医院、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镇中心卫生院、新平金创医院、新平康茂医院有限公司、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元江民族医院。

备注: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参保登记咨询电话:0877-2036319

工伤认定电话:0877-2010969

工伤待遇申领电话:0877-201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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