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区经重点对象研判分析、实地调查、村民小组党员和户主评议、村“两委”拟定、乡(街道)审定及区级数据比对核查,2026年1月30日,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防止返贫监测调度会审定,确定春和街道黑村社区9组何德良户(1户3人)、高仓街道排山社区3组蔡志户(1户2人)、洛河乡把者岱村委会3组李顺文户(1户3人)为边缘易致贫户,洛河乡洛河村委会2组张凡林户(1户4人)为突发严重困难户。
特此公告。
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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