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要求,为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收回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资情况公告如下:
资金情况:收回省级财政衔接资金6万元。
公告期: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告期内向红塔区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电话:区乡村振兴局 0877-2050291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htqfpb@126.com )
附件:关于收回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