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3 11:24 来源:红塔区农业农村局 打印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要求,为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收回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资情况公告如下:            

资金情况:收回省级财政衔接资金6万元。

   公告期: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告期内向红塔区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电话:区乡村振兴局 0877-2050291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htqfpb@126.com )


附件:关于收回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及收回部分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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