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农业机械牌证管理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管有关要求,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专项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拖拉机禁用与报废》《联合收割机禁用与报废技术条件》规定,我局将对辖区内超过使用年限且不按时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3个检验周期未参加年度检验的1607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牌证公告注销(名单见附件)。请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红塔区农业机械监督管理站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将按相关规定强制注销,其行驶证、登记证书、号牌同时作废,注销后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严禁投入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所有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0877-2610091、0877-2611680。
附件:红塔区2025年公告注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表(1607台)
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1日
首页
走进红塔
政务服务
招商引资
政府信息公开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