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普法履职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02 17:20 来源: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

2024年,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围绕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认真落实普法责任,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普法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4年度普法履职情况报告如下,敬请评议。

一、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文旅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的《红塔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2024年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融入其中。同时,充分运用文化阵地,采取各种形式,面向全社会开展宣传。

(二)贯彻落实各级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围绕重点工作,开展了禁毒防艾、未成年人保护等宣传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行业培训,通过以案释法、集中约谈等方式,对各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普法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利剑护蕾”行动,在检查过程中,坚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落实普法强基进企业。2024年,开展联合检查6次,结合日常巡查,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95家次。

(三)做好文化和旅游系统普法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2024年,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等形式开展学法,线上线下相结合,不断强化法治素养。在案件办理中,以案促学、以学促进,对《行政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进行了学习,践行依法行政。

(四)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

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利用KTV包房显示屏,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毒防艾、拒绝酒驾、未成年人保护等宣传,做到了宣传面广,针对性强。同时,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旅游日“民法典宣传月”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

(五)履行普法个性责任

一是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文化旅游工作的突破口,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纳入普法活动中。利用“三下乡”等活动,采取发送宣传单、摆放展板等形式,向社会和民众进行文化旅游、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2024年受众人数达1500余人次。

二是利用公共文化阵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利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阵地,开展常态化法律法规宣传。2024年,结合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工作,开展法治文艺创作和演出,编排、创作了《宪法精神记心间 争做法律明白人》、《毒诫》、《守住老百姓的“钱袋子”》、《忠诚卫士》等法治文艺节目,参加玉溪市宪法宣传周文艺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更加深入人心。

二、落实普法责任工作措施

(一)法治宣传学习常态化。一是干部职工线上线下学法常态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不断增强。二是开展集中宣教,强化行业监管集中宣教以年初工作会、以案释法、标准化管理现场会、集中约谈等多种方式开展,进一步提升了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守法意识。

(二)部门联动强化行业监管。针对不同业态,开展有针对性的部门联动,如与公安部门联动开展歌舞娱乐、游艺娱乐、新业态专项整治和以案释法;与交运、市场监管联动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与消防部门召开消防安全标准化现场会及联合检查。不再是文旅部门的单打独斗,联合监管针对性强,普法效果明显。

    (三)将法治宣传纳入文艺创作。支持和鼓励文化馆、非遗中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创作、编排、演出法治文艺作品。用文艺形式助力法治宣传,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常识,增强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文化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加强文化市场日常巡查,加强宣传培训,强化与各部门的联动,联合开展培训和会议7次,行业普法效果明显。2024年,互联网上网服务市场规范有序,未发现接纳未成年人行为,未收到接纳未成年人相关举报。强化与公安部门的联动,查处游艺娱乐场所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全部完成整改,机型进一步规范,以案释法效果明显。

二是“文艺+法治”普法效果显著。情景剧《守住老百姓的“钱袋子”》在红塔区文化馆进行编排筹备,以受害群众遭遇电信诈骗的故事为背景,将歌舞、小品等多种艺术形式揉入其中,直观、生动地传播法律知识,寓教于乐,“笑”中显“效”。该节目由玉溪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参赛,在2024年云南省公安系统理论宣讲文艺类比赛中荣获第一名。花灯快板节目《毒诫》参加省委政法系统禁毒宣传直播活动。为禁毒宣传事业贡献了独特而关键的文化力量,在更大范围内传递了禁毒理念与正能量,彰显了文化在助力社会治理与公益宣传方面的强大效能与深远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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