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通知》、《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建立联审联管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和通知要求,洛河乡近期严密组织乡宅基地联审联批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四到场”。

“四到场”是指申请审核到场、开工丈量到场、建设检查到场、竣工验收到场。
2024年6月28日洛河乡组织联审联批小组到双龙村委会第三村民小组建房申请户进行开工丈量。


丈量过程中乡联审联批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通知》、《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建立联审联管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和通知要求,乡联审联批领导小组对建房申请户现场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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