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区政府办关于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工作会会议精神和《区政府办便笺〔2023〕088号关于做好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复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2023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我局共承办29件,其中主办件20件(区级主办件17件,市级主办件3件),协办件9件(区级4件,市级5件)。
我局办理的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要涉及规划、矿产、土地、民房及公益设施建设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市、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土地要素保障、规划项目审批、民生经济盘活等各方面的关注。
各承办股室接收到建议、提案后,立即投入办理工作。截至8月13日,区级主办件17件,办理结束16件,还未完成1件;市级主办件3件,办理结束3件;市区两级协办件9件,已全部对接相关主办单位并提供协办意见。目前正在催促涉及1件最后一件还未完成的区级主办件。承办股室正在加紧与代表联系和答复。
二、主要办理措施
(一)领导重视,明确分工。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始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健全制度,完善程序,从登记、转办、答复、存档到督办、总结都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由局长组织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进行研究、部署政协提案工作,分管领导严把政策关,制作了任务分解表,对办理程序、方法、要求作了明确规定,由办公室负责牵头,全程跟踪督办,各股室确定专人负责办理,全局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承办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对重点提案与办理难度大的提案,做到主要领导过问、主持办理,相关股室定期会审,加强了组织领导,提高了办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了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工作务实,标准清晰。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以对代表、委员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每一件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严格坚持办前询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的“三访”办理机制,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协商,全面了解代表委员的意图和要求,及时听取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和面商率。办理中,坚持做到“五个确定”:确定目标任务、确定承办人员、确定完成时限、确定办理质量、确定答复要求。在答复意见时做到“三讲清三避免一做到”:讲清办理的依据和所做的工作、避免空洞草率,讲清解决问题的程度和效果、避免大话套话,讲清解决不了的实情和原因、避免生硬驳斥,做到用语礼貌、答复实在、解释客气、措辞严谨。在与代表委员充分沟通、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形成最终答复意见。做到了所承办的建议、提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三、取得的成效
2023年,自然资源局承办的29件建议提案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被采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截至8月13日,我局完成答复和提供协办意见28件,1宗区土地储备中心正在加紧沟通办理。区级主办件17件,办理结束16件,还未完成1件;市级主办件3件,办理结束3件;市区两级协办件9件,已全部对接相关主办单位并提供协办意见。在所有办理的提案结果中,满意和基本满意18件,不满意1件。
四、存在问题
(一)部分建议涉及闲置土地用途调整难以落实。目前我区正在组织开展红塔区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地块的开发利用首先要有具体的建设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按程序报批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能使用。
(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紧缺,要素保障存在困难。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关心和支持下,红塔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大力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但由于红塔区耕地后备资源有限,加之正在实施的各类土地整治项目暂未验收入库充实,红塔区行政区内部实现耕地占补平衡难度较大,由于红塔区历史遗留水田指标欠账较多,加之2021年以来土地整治项目验收指标未全部完成入库,且2023年市、区重点项目扎堆,项目实施用地指标缺口较大,红塔区行政区内部难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三)提案分配需要进一步优化
1、区级人大建议2023-002号,关于洛河七组(新寨)异地搬迁的建议。因易地搬迁职能职责在发改部门,办理主办部门应为发改部门。自然资源局职能职责为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申报主管部门,为配合地质灾害搬迁已错过八年综合防治体系窗口期,需上报省厅排队,建议按异地搬迁申报,我局保障好新村选址的地质灾害评估。
2、市级人大建议【J2023】0256号,关于承接规划管理审查审批权限人员、经费保障的建议。我局牵头答复,由于该建议不仅涉及规划审查事务方面的移交,同时还应包含财政、编办等多部门多单位共同办理。现虽该代表答复完成,但涉及的事项仍需要其他单位进一步明确。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紧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力求指标按时保量充实,做好项目实施土地要素保障;做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摸清辖区内补充耕地潜力状况,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
(二)针对当前1宗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答复,第2023-034件,关于解决红龙路改扩建拆迁玉河社区遗留问题的建议。在进一步听取不满意的原因,认真分析,积极沟通。通过登门走访、协商座谈以及邀请代表和提案者参与实地调研、参加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加强与代表或提案者办前、办中、办后的全过程沟通协商,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凝聚共识和力量。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针对需要持续向上级争取和其他部门协商沟通的意见,尤其是关于承接规划管理审查审批权限人员、经费保障方面,区自然资源局要持续向上争取,多渠道多方面反映。
(四)严格按照《区政府办便笺〔2023〕088号关于做好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复工作的通知》要求,按质效完成全年办理任务。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4日
7.28区政府办便笺〔2023〕088号附件2023年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提案办理进度登记表(区自然资源局).xls
区政府办便笺〔2023〕088号附件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进度登记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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