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周年,是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是“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谋划之年。一年来,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积极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综合
2025年,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198所,在校学生93350人,专任教师6170人。
二、学前教育
全区共有幼儿园98所(含市级2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3]80所,占全区幼儿园的比例81.63%。全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4]101.89%。
学前教育在园幼儿[5]15608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13350人,占全区在园幼儿的85.53%。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6]1152人,专任教师中专科以上学历比例98.09%。
三、义务教育
全区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88所。义务教育阶段[8]招生13558人,在校生59504人,专任教师3663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118.65%,比上年提高0.73个百分点。
(一)小学阶段教育[10]
全区共有普通小学71所。小学阶段招生6818人,在校生40435人,毕业生6322人。
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11]2246人,生师比18.00:1。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90.91%。
全区普通小学校舍建筑面积432990.78平方米。普通小学设施设备达标的学校[12]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97.18%,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97.18%,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比例97.18%,美术器材配套达标学校比例97.18%,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97.18%。
全区小学阶段共有班级1052个,无56人以上的大班及超大班。
(二)初中阶段教育[13]
全区共有初中17所。初中阶段招生6740人,在校生19069人,毕业生5649人。
全区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14]1417人,生师比13.46:1。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98.51%。
初中阶段校舍建筑面积331712.48平方米。普通初中设施设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初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94.11%,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94.11%,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比例94.11%,美术器材配套达标学校比例94.11%,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88.23%。
全区初中阶段共有班级429个,无56人以上的大班及超大班。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5]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8272人,其中在小学就读6525人,在初中就读1747人。
四、高中阶段教育
全区共有普通高中学校10所(含市级3所),中等职业学校2所(均为职业高中)。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6]99.91%,比上年提高0.03个百分点。
(一)普通高中教育[17]
普通高中招生6605人,在校生17880人,毕业生4647人。
全区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18]1355人,生师比13.20:1。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99.92%。
普通高中校舍建筑面积489012.95平方米。普通高中设施设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高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90.00%,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80.00%,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比例80.00%,美术器材配套达标学校比例70.00%,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90.00%。
(二)中等职业教育[19]
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358人,毕业生487人。
五、民办教育
全区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91所。在校(园)生18594人。其中:民办幼儿园82所,在园幼儿7798人,占全区学前教育在园幼儿的比例49.96%;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所,占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比例3.40%,在校学生3883人,占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比例6.52%;民办普通高中5所,占全区普通高中总数的比例50%,在校学生6913人,占全区普通高中在校的比例38.66%;民办职业高中1所,停止办学,无在校生。
(以上数据摘录自2025/2026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注释:
[1]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各级各类学校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批准设立,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各级各类学校。不包括军事院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下同。
[3]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4]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是指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数(不考虑年龄)占3—5岁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
[5]学前教育在园幼儿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其他学校附设幼儿班幼儿。
[6]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是指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其他学校附设幼儿班中承担学前教育的专任教师。
[7]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包括普通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8]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数、在校生数包括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和附设初中班的招生数和在校生数。
[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10]小学阶段教育的小学学校数仅包含普通小学;学生数包含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学生;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小学和小学教学点。
[11]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中承担小学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2]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是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体育器械配备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配备、理科实验仪器配备等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相关标准。含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13]初中阶段教育的初中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学生数包含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初中班学生。
[14]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初中班中承担初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是指高中阶段在校生(不考虑年龄)占15—17岁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
[17]普通高中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高级中学、完全中学。
[18]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高级中学、完全中学高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高中班中承担普通高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9]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不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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