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2023/2024学年初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24-07-24 16:48 来源: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打印


2023年,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奋力推进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一、综合情况

2023年,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197所,比上年增加6所;在校学生91408人,比上年增加770人。

二、学前教育

全区共有幼儿园98所(含市级2所),比上年增加4所[3]。其中普惠性幼儿园[4]78所,比上年增加2所,占全区幼儿园的比例79.59%。

学前教育在园幼儿[5]19788人,比上年减少1901人,下降8.76%;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16393人,比上年减少1504人,下降8.40%,占全区在园幼儿的比例82.84%,比上年提高0.32个百分点。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6]102.35%,比上年提高0.08个百分点。

三、义务教育

全区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88所,比上年增加2所。全区义务教育阶段[8]共招生14199人,在校生55871人,专任教师3589人,农村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90.29%,比上年提高0.57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116.9%,比上年提高2.29个百分点。

(一)小学阶段教育[10]

全区共有普通小学72所(含市级1所),比上年增加1所。普通小学招生8192人,比上年增加1997人,增长32.24%;在校生38513人,比上年增加2417人,增长6.70%;毕业生5758人,比上年增加384人,增长7.15%。

全区普通小学共有专任教师[11]2226人;生师比17.30: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2]100%,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为87.06%。

全区普通小学校舍建筑面积460587.14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3652.92平方米。图书84.22万册,固定资产总值72844.08万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720.33万元。

全区普通小学设施设备达标的学校[13]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95.83%,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97.22%,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比例97.22%,美术器材配套达标学校比例97.22%,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97.22%。

(二)初中阶段教育[14]

全区共有初中16所,比上年增加1所。初中阶段招生6007人,比上年增加346人,增长6.11%;在校生17358人,比上年增加298人,增长1.75%;毕业生5706人,比上年减少3人,减少0.05%。

全区普通初中共有专任教师[15]1363人,生师比12.74: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为96.36%。。

全区初中校舍建筑面积261421.41平方米,图书57.04万册,固定资产总值39811.76万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834.38万元。

全区初中设施设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初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100%,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100%,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比例100%,美术器材配套达标学校比例100%,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100%。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6]和农村留守儿童[17]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7719人,其中在小学就读6468人,在初中就读1251人。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共108人,其中在小学就读24人,在初中就读84人。

(四)寄宿生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5689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比率为10.31%。其中小学寄宿生1785人,初中寄宿生3904人。

四、高中阶段教育

全区高中阶段共有学校11所,与上年保持不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8]101.58%,比上年提高0.06个百分点。

(一)普通高中教育[19]

全区共有普通高中学校9所(含市级2所),比上年增加1所。普通高中招生5078人,比上年增加823人,增长19.34%;在校生13805人,比上年增加494人,增长3.71%;毕业生4430人,比上年增加579人,增长15.04%。

全区普通高中共有专任教师[20]1078人,比上年增加24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1%。生师比12.81:1。

全区高中校舍建筑面积408113.28平方米,图书28.75万册,固定资产总值70035.37万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102.98万元。

全区高中设施设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高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88.89%,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77.78%,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比例77.78%,美术器材配套达标学校比例77.78%,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88.89%。

(二)中等职业教育[21]

全区共有中等职业学校2所(均为职业高中),与上年减少1所。招生667人,比上年减少52人,下降7.80%;在校生1944人,比上年减少538人,下降21.68%;毕业生2109人,比上年减少1079人,下降51.16%。

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共有专任教师[22]244人,生师比7.97:1;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99.18%;“双师型”专任教师占专业(技能)课程专任教师比例73.94%。

五、民办教育

全区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91所。在校生21316人,比上年减少812人。 

民办幼儿园83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63所),比上年增加2所。在园幼儿12510人(其中民办普惠性幼儿园10297人),比上年减少1579人。教职工1866人,专任教师945人。

民办普通小学1所,招生207人,比上年增加60人;在校生906人,比上年增加109人;教职工68人,专任教师66人。

民办中学6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高级中学4所、完全中学1所)。其中初中招生1022人,比上年增加61人,在校生3033人,比去年增加155人;高中招生1960人,比上年增加746人,在校生4712人,比去年增加464人。教职工605人,专任教师440人。

民办职业高中1所,招生60人,比上年增加5人,在校生155人,比上年增加41人。教职工21人,其中专任教师11人。

(以上数据摘录自2023/2024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注释:

[1]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各级各类学校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批准设立,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各级各类学校。不包括军事院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下同。

[3]年度新设立幼儿园4所,总数增加4所。

[4]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5]学前教育在园幼儿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其他学校附设幼儿班幼儿。

[6]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是指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数(不考虑年龄)占3—5岁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

[7]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包括普通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8]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数、在校生数包括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和附设初中班的招生数和在校生数。

[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10]小学学校数仅包含普通小学;学生数包含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学生;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小学和小学教学点。

[11]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中承担小学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2]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各级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3]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是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体育器械配备达到《教育部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配备、理科实验仪器配备等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相关标准。含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14]初中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职业初中;学生数包含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初中班学生。

[15]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初中班中承担初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7]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连续半年以上,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将其拖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1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是指高中阶段在校生(不考虑年龄)占15—17岁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

[19]普通高中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20]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高级中学、完全中学高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高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高中班中承担普通高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21]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不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

[22]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中承担中职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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