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玉溪市红塔区财政部门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云审调报〔2020〕41号)提出的问题,红塔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及时对照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按照审计处理意见结合有关政策及工作实际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往来款项及对外借款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1.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
(1)截至2020年10月31日,红塔区财政局总预算会计账中预拨经费余额383 159 148.60元、其他应收款余额60 076 458.09元(其中:应收供销社借款2 000 000元)、其他应付款余额595 156 692.42元,上述预拨款、应收应付款未及时进行清理。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截止2025年2月,已整改金额为905 981 596.5元,整改率87.2%。其中:预拨经费383 159 148.60元已整改;其他应收款余额60 076 458.09元,已整改19 457 625.62元;其他应付款余额595 156 692.42元,已整改503 364 822.3元。下一步,红塔区财政局将继续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严格落实财政往来款消化计划,全力推进财政往来款消化工作,确保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
(2)截至2020年10月31日,非税收入专户借给玉溪研和工业园区管委会的临时借款17 234 142元仍未收回,其中:2015年借款7 950 000元,2016年借款9 284 142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借给玉溪研和工业园区管委会的临时借款17 234 142元已于2024年12月19日收回。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加强对部门存量资金、往来款的监管;完善结余资金与部门预算编制相结合机制;全面清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的审计建议已采纳。红塔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统筹,结合单位年末结余结转情况,及时收回、盘活闲置资金,对无需继续使用的资金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红塔区财政局将按照审计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整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规范财政预算收支,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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