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路万商汇16栋4楼
一、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二) 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九)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三)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与相关部门消费维权职责分工。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以及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等生产环节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处理,负责食品、药品、特殊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质量安全的投诉处理,负责价格类消费投诉处理;玉溪市红塔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星级酒店、旅行社、A级景区)消费投诉处理;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教育类消费投诉处理;玉溪市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商品房消费投诉处理;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资类消费投诉处理。
二、内设机构(4个)
(一)办公室(0877-6135080、0877-6135075)。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挂钩扶贫、综合考评、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编史修志及年鉴的编纂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专项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专项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后勤安全保障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党风廉政、群团组织、精神文明建设、机关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文化事业股(0877-6135082)。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文化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指导国有文艺院团业务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区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和指导。负责艺术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和非遗数据库建设,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或认定工作,负责文化生态保护相关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研究、培训、宣传和传播工作。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文物保护与考古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工作。承担博物馆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规划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保护工作。负责文物安全督查和文物资源信息管理等工作。依法承担世界文化遗产有关报批、管理工作。
(三)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股(0877-6135089)。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动旅游革命、动漫产业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负责项目申报管理和项目资金申报工作。负责全域旅游、旅游厕所、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工农业旅游、红色旅游和旅游扶贫相关工作,负责旅游景区(点)建设与创建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并督促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国内外、对港澳台的交流推广、区域合作等工作。承担“一部手机游云南”旅游景区、景点平台搭建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有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的交流推广活动。负责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统筹红塔区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文化旅游招商引资工作。
(四)市场行业管理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0877-6135086)。起草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政策,负责调研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事务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企业、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化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推进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负责导游资格证及导游队伍管理。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假日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和假日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旅游安全生产与管理(含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负责平安旅游等工作。负责图书、文物博物等要害岗位、重点部位和重大活动的安全。承担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行政职权的统一收件、办理、送达和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本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旅游行业(星级酒店、旅行社、A级景区)消费投诉处理。负责“一部手机游云南”各行业管理平台运行维护工作。负责行业社管综治、防范邪教、安全生产、消防、反恐、维稳、防灾、禁毒防艾、应急等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产业指标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三、挂牌机构(1个)
玉溪市红塔区文物局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路万商汇16栋4楼
联系电话:0877-6135199
四、所属事业单位
1.红塔区文化馆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人民路124号
联系电话:0877-2015775
2.红塔区图书馆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中路 40号
联系电话:0877-8869996
3.红塔区文物管理所(红塔区博物馆)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12号
联系电话:0877-2056925
4.红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聂耳文化传承发展中心)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人民路124号
联系电话:0877-202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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