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服务承诺内容
发布时间:2021-05-12 11:02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序号

服务承诺事项

所需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责任科室

责任人

联系电话

1

 

信访事项


受理事项后,现场能够解答的现场解答,现场不能解答的,经研究后,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给予答复。

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行政办公室

 

代福年

 

2024973

2

咨询人事政策和教师资格认定的事项

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教育学合格证、心理学合格证、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证

需在教育部网络开放时间内,申请人网络申报,现场确认,统一组织体检,审核符合规定,给予办理。

材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人事师训股

 

 

杨伟

 

 

2015823

3

领导和上级机关批办、交办应由教育局受理的事项


受理事项后,尽快解决、落实。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延期的,延长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

 

 

行政办公室

 

 

代福年

 

 

2024973

4

民办教育机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办学审批

1.办学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社会力量办学申报表》、《云南省幼儿园行政许可申请表

4.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证明(租期不少于5年)

5.办学章程(联合办学的要有联合办学协议书)

6.3-5年发展规划

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8.应急预案(消防地震传染病公共突发事件等)

9.校(园长)法人材料(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

10.教职工信息汇总表

11.教师(含财会)信息材料(最少10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及其它考级证

12.竣工报告消防意见书或消防安全整改书

13.其它辅助材料(如:建筑平面图、设计图、效果图、房产证、土地证等)

14.声明书

 

申报单位提交材料,审核符合规定,给予办理。

符合规定要求,资料手续齐全的,举办学历教育机构60个工作日;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行政审批股

 

 

 

施燕丽

 

 

 

2015803

5

招生考试事项


受理事项后,尽快解决、落实。

自受理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尽快办结。

招考办、

基教股

普清明

张雪梅

2022327

2022321


主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877-2012345 网站地图

运行维护:玉溪市红塔区网络应急服务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6130826 

网站标识码:5304020009  备案号:滇ICP备05004767号-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