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教育局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和服务承诺
一、红塔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工作的规划、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领导区直学校党建工作,制定区直学校(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规划、计划;指导区直学校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区直学校党支部换届工作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区直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干管权限,做好全区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的推荐、考察、讨论、审批、任免和上报工作。
3、研究提出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承办区内公办学校、幼儿园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和学前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4、综合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
5、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本建设投资的政策;负责区级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国外、区外对我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及个人、社会团体的教育捐助等。
6、主管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机构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教育系统领导工资及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负责区直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主管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评聘工作。
7、规划并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处理好突发性的重大问题。参与、指导协调各部门不断优化社会育人环境和德育基地的建设。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全区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9、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组织对等级学校、文盲学校的创建评估与上报。
10、指导督促区属学校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宏观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纪检及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
11、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校的招生考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社会考试工作;制定中学、职业高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
12、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及时处置突发性的重大问题。
13、统筹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设置计划、时间安排。
14、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技术教育、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的配置工作。
15、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16、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17、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承办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8、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监狱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20、承担其它因改革而由区委、区政府划分、新增的职责。
二、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八项”承诺:
1、严格政治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始终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上级组织决定,不搞私下议论、乱猜测和闹无原则纠纷,自觉维护班子团结。
2、执行廉政规定,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八条禁令”,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行使职权,严禁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3、强化学习制度,增强综合素质。加强机关干部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落实周一班子会、周五理论学习,一月一次支部生活会和一季一次党委会制度。
4、增强节约意识,厉行节约行动。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严禁公车私用,杜绝铺张浪费,争创“节约型机关”。
5、严格人事纪律,依法行使权力。凡干部任免、人才引进、教师调动、新教师招考录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搞暗箱操作。
6、规范行政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合理简化办事手续,精简会议和文件,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创新运行机制,提高办事效率。
7、执行国家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规范收费程序,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法规。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各种名义乱收费、严禁其他各种形式的乱收费行为。
8、坚持阳光工程,实行办事公开。公开招生录取政策和程序,公平、公正招生录取;建立健全招、邀标制度,凡建设项目、学校办公用品、学生校服、学生床上用品、学生保险及教辅材料都要在主管部门、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学生代表、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的监督下进行,坚决制止“一言谈”,个别说了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红塔区教育局各科室工作职责及服务承诺
(一)行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室、区教育工作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督办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文秘、信访、保密、档案、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综合办理工作;负责教育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安排协调上级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负责机关公用车辆的管理及调配;负责登记办理权限内校园长外出请假及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外出活动的审批;负责机关后勤事务;负责报刊资料的征订。
服务承诺:
1、办事公正,不阴奉阳违,依法行政。
2、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闲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做好电话通知纪录,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畅通。
4、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二)党委办公室
工作职责:制定区直学校党建工作规划;指导区直学校党支部和校级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按干部权限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审查、报批区直学校党支部设置、党员发展工作;指导区直学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和处理教育局党委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党委会议的筹备组织和纪录工作;负责工会、青年、妇女等群团工作和统战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区直学校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党委文件材料的草拟、制作和分发;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负责承办区委、区纪委及区委所设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拟定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服务承诺:
1、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争先创优。
2、办事公道,服务热情,来访来电,耐心解答,受理工作,不拖不漏,当日处理,当日答复,隔日处理的事情,在规定时间内有结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反馈。
3、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凝聚合力,事争一流。
4、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学校每学期不少于2次,找新党员谈话每年不少于20人次,与老党员交流思想每年不少于30人次,征求意见每年不少于一次。
5、办理转入、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各支部上交党费、随到随办,做到让办事人满意。
6、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人事师训科
工作职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职称改革,主管全区各级各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特级教师、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审批、报批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和劳动管理体制的改革;主管局机关、区直学校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按干管权限与党办共同承担对局机关、区直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考察工作;负责全区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奖励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师资培训、小学校长培训;对进修学校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教职工待遇的信访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服务承诺:
1、在办事效率上,能马上办的事立即办,能当天办的事当天办。
2、在办事态度上,做到主动热情,礼貌待人,文明办公。
3、要有坚持公正待人、公正处事的作风。
4、在廉洁自律上,坚持原则,坚持不�私情、公道正派、秉公办事的精神。
5、在实际工作中,协调好与各级、各部门的关系;积极、主动、认真指导各学校每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人事调动、教师招聘、年度履职考核、工资变动、晋升审批等工作;做好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种总结、报表的上报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
工作职责: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负责拟定全区中小学、职中、区属幼儿园招生计划。管理区直学校基建投资;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校舍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工作;负责区级教育经费和教育补助专款预算的编制、分配、管理和全区教育事业经费财务结算及资料汇编工作。统筹管理赠援款和贷款。编制直属事业单位的经费预算和决算,管理和指导区直学校、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根据国家收费政策统筹管理各类教育收费工作;负责区直学校财政统发工资的协调、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有关工商、税务、物价、城建、安全、财务等方面检查的协调工作;负责内部审计,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指导区直学校勤工俭学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技术教育设备、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的配备工作。
服务承诺:
1、制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预算计划;
2、负责学校布局和结构的调整,编制投资、基建计划;
3、管理教育基建补助专款,指导学校教学用房和生活用房的建设;
4、负责教育系统财务、经费和学年统计工作;
5、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区级教育事业费、教育专项经费和教育基金等;
6、贯彻执行有关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投资与教育经费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措施;
7、负责组织对学校危房的检查、鉴定、改建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校舍安全问题的处理;
8、负责全区学校财务方面的业务指导,财务预、决算及监督管理;
9、协助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区学校的国有资产;
10、会同有关部门审计全区教育经费收支情况;
1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学校收费情况;
12、指导全区学校后勤管理和改革工作。
(五)基础教育科
工作职责: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推动九年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的教学改革和体制改革,制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教学、教材建设的基本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和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全区档案汇总、审核、上报和学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并协调指导全区的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管理和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的工作;指导考核中小学管理,调处纠纷矛盾。
服务承诺:
1、严格实施行政许可法,教育行政做到公平、公正、便民、高效。
2、做到热情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对到本科室办事的同志,做到“进有迎、问有答、求有帮、办有果、走有送”。
3、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与一次性告知制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无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
4、依法保证本区适龄儿童和少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驻地部队人员子女相对就近入学,保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5、办理接转中小学学籍手续,在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情况下,随到随办。
6、不召开无计划、无审批的会议。对基层单位的请示及反映的问题与建议在一周内书面答复。
7、认真执行《信访条例》,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依法受理反映教育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保护教师及学生的合法权益。
8、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服务面。
(六)德育教育科
工作职责:制定、规划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指导协调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统筹组织全区性学生活动和参加社会活动;协调指导全区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团、队组织;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全区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参与、协调各部门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和德育基地的建设;组织对文明学校的创建、评估与上报工作。
服务承诺:
1、规划、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
2、指导全区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3、统筹组织全区中小学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教育活动。
4、指导全区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工作、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社会教育工作。
5、指导和协调全区中小学开展学生军训及国防教育工作。
6、协调、指导全区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和德育教育基地的建设。
7、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指导全区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工作。
(七)职教成教科
工作职责:统筹管理全区普通及成人初等、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拟定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发展规划;负责研究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体制改革与布局、结构的调整并指导实施;负责中等、初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设置的审批;负责各类初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的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初等、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工作;规划、指导、组织实施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区内社会力量办学学校的审批和年审,指导社会力量依法办学、依法管理,调处纠纷矛盾;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的建设与管理。
服务承诺:
1、认真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民办教育的方针、政策,为我区社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2、制订全区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幼儿教育方面的发展规划、培训、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协调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工作,做好农村劳动转移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
4、负责民办学校的审批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审批办法,及时有效地对申办个人或团体作出批复;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民办学校内部管理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民办学校的平安和谐。
5、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日常管理,定期进行组织对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教学质量的检查、考核与指导评估。
6、做好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统计报表工作;
7、热情接待来信、来访人员,及时高效地处理好职责范围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为”的衙门作风;
8、认真完成领导和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红塔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工作职责:贯彻国家和省、市、区政府颁发的教育督导法规和决定,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验收;负责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区政府年度教育工作计划、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办教育督导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服务承诺:
1、按照上级督导部门及教育局领导的安排、要求,做好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督导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我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2、积极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对山区、坝区、中心城区儿童、少年的养成教育工作,现已有养成教育城关学校三批共21所学校,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还需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
3、家长学校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强化,特别是对家长的家庭教育意识、方法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注意不能流于形式。要加强制度建设和提高质量。
4、关工委工作,督导应配合各级各类关工委努力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如下学校、指导、扶贫、节日庆典、慰问、禁毒防艾宣传、填报表册等方面的工作,做到有一分力、发一分光。完成好各项工作。
(九)教育工会
工作职责:工会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主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关心教职工,开展好送温暖工作,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搞好工会自身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实现学校(园)科学管理,共建和谐校园。参与协助教育行政,广泛动员教职工学政治、学文化,不断提高教职工教书育人的水平。积极组织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服务承诺:
1、做好困难、生病住院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做好教职工医疗互助宣传、发动、组织工作;组织好教职工疗修养活动;关心和维护好女职工特殊利益和权益;按计划生育政策做好计生工作;关心、做好职工子女入托、入学、节日看望、慰问工作。
2、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理论的学习培训,明确思想,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实现工会组织,从活动型、事务型、行政型向服务型组织目标的转化;组织、督促好学校(园)开好每年最少一次的教代会,努力实现以教代会为载体的学校(园)民主管理。在维护学校(园)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监督人。实现学校(园)的科学管理,共建和谐校园。
3、协助教育行政,组织教职工学政治,提高教职工政治思想水平,提高教职工顺应改革发展要求,做好本职工作的思想素质;协助教育行政,广泛动员教职工不断学文化,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比武、岗位练兵活动,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的业务能力,为教育的发展作贡献。
4、 在学校(园)基层工会委员会中,牢固树立教职工健康第一的思想,督促各基层组织开展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缓解教职工随改革、社会对教育期望值要求高的思想压力,促进教职工身体健康;教育工会红塔区委员会也将在每年的工作计划中,因时因地制宜地组织安排既有一定影响力、带动性的文化体育活动,促进会区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
(十)红塔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工作职责:红塔区招考办是由红塔区教育局管理的义务部门(科室),主要承担国家教育统一招生考试的工作,业务工作实际属地管理,既和学校联系,又面向社会服务,是教育局的一个服务窗口,树立机关形象,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服务承诺:
1、明确职责。红塔区招考办内部设立四个办公室,承担工作职责分别为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落实工作执行情况;一个办公室负责高考、高中会考业务;一个办公室负责中考、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一个办公室负责考试信息处理。档案室和保密室根据需要安排兼职管理。
2、遵守时间。一是在教育局上班时间正常开门服务,因公外出要通报,便于答复;二是按照上级招生考试部门安排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加班工作,为考生提供方便。
3、及时宣传。对上级的政策、工作安排及时印发给学校和在宣传栏上张贴;通过红塔区教育局网站发布通知,接受考生来访和电话咨询。
4、热情服务。对学校、考生或家长办理有关手续,来访和咨询做到态度要热情,语言要亲切,答复要明确。建立首问责任。不准和考生、家长、学校办事人员发生吵架或恶语讥讽,做到耐心、和蔼。
5、努力改进。不断总结,与时俱进。以考生为本,凡是符合政策、有利于学校和考生的建议和意见就采纳改进,有困难争取支持,发挥主动性,努力克服。
(十一)电教教仪室
工作职责:制定全区中小学电教工作的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指导全区中小学开展电教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电教教师、实验教师的业务培训。组织全区电教课题研究活动,推广电教科研成果,为基础教育服务。负责红塔区教育网、局域网、城域网、视频服务系统、远程教育工作站、教育管理信息平台等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应用、开发等工作。适时跟踪统计电教、实验设备现状,做好相关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开展电教设备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咨询活动,督促全区中小学提高电教设备的使用效率。组织和指导中小学师生的相关竞赛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区的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项目工程。负责全区中小学实验室工作的管理,提高实验仪器使用效率;负责中小学自制教具评选、推广和应用工作。拟定全区电教、实验装备方案。协助招投标和设备验收工作。负责红塔区教育局机关的会议摄像、照相、音响等服务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服务承诺:
1、履行好电教室工作职责,做好电教相关服务工作。
2、热情、耐心接待学校的咨询和服务工作。
3、深入学校,为学校做好培训和指导工作。
4、网络管理规范,信息发行及时、准确。
(十二)综合治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有关批示,研究、拟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工作措施,提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内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局党委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检查、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教科所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向区综治委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上报和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服务承诺:
1、理解基层、服务基层,深入学校做好安全、稳定等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2、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办事公开、公正、公道。
3、能在当天办理的事,不留待第二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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