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教育局服务承诺内容
发布时间:2008-09-18 15:45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局服务承诺内容

 

序号

服务承诺事项

所需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责任科室

责任人

联系电话

1

 

信访事项

 

受理事项后,现场能够解答的现场解答,现场不能解答的,经研究后,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给予答复。

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行政办公室

 

刘立福

 

2024973

2

咨询人事政策和教师资格认定的事项

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

受理事项后,现场能够解答的现场解答,现场不能解答的,经研究后,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给予答复。考生提交材料,审核符合规定,给予办理。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人事师训科

 

 

朱明辉

 

 

2015823

3

领导和上级机关批办、交办应由教育局受理的事项

 

受理事项后,尽快解决、落实。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延期的,延长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

 

 

行政办公室

 

 

刘立福

 

 

2024973

4

社会力量办学审批

书面申请、法人身份证学历证、专业职称证、幼儿园资产有效证明文件、教师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职称证、消防部门出示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卫生部门出示的〈卫生许可证〉及教职工的健康证。

申报单位提交材料,审核符合规定,给予办理。

手续齐全的,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

 

 

 

职教成教科

 

 

 

陈艳红

 

 

 

2023091

5

招生考试事项

 

受理事项后,尽快解决、落实。

自受理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尽快办结。

招生办、

基教科

沈立群

张兆顺

2022327

20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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