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玉溪市红塔区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价格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8 15:55 来源: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 打印

关于完善玉溪市红塔区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价格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管理,按照《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民发20265)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墓穴、墓碑改革及成本情况,经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区完善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价格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范围

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是指农村公益性墓地,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为当地农村村(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及设施。

二、收费范围及标准

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价格和收费项目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民政厅印发(云发改价格〔20221080)文件规定纳入政府定价管理。

(一)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价格和收费包括农村公益性墓地价格及其维护管理费。农村公益性墓地价格为建设墓穴材料、墓碑材料、运输安装和人工劳务费等费用;农村公益性墓地设施维护管理费为公益性墓地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卫生、垃圾清运、绿化管养等费用。

(二)农村公益性墓地设施价格

1.立碑安葬的墓地每冢1295元;

2.卧碑安葬的墓地单墓穴每冢450元,双墓穴每冢800元;

(三)农村公益性墓地维护管理费

维护管理费为每冢3.25/年,一次性收取不得超过20

)各公墓管理服务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者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误导、捆绑、强迫、分解收费。

各公墓管理服务单位收取的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费用如有结余,可结转为维护管理费使用。

三、价格和收费公示

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管理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开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内容,不得收取任何未经公示的费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相关部门的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和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价格管理的重要意义,要加大政策宣传,提倡移风易俗、树立厚养薄葬和节地生态安葬新风,高效推动殡葬改革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玉红发改价格〔20246号文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废止。

 

 

 

玉溪市红塔区民政         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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