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
中心城区(红塔区)供排水价格的通知
玉发改价费〔2022〕203 号
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加快推进城镇供排水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要求,是我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为进一步提高企业为市民供水保障能力水平,同时兼顾市民和用水企业承受能力。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决定调整中心城区(红塔区)供排水价格。现将中心城区(红塔区)供排水价格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排水价格调整的主要内容
用水户终端用水价格继续沿用现行体系,由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和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价格相加构成,供水价格执行范围为中心城区(红塔区)城市供水管网覆盖区域,污水处理费收取标准执行范围为中心城区(红塔区)污水管网覆盖和收集的所有污水排水户。
(一)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由3.00元/立方米调整为4.20元/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2.1调为3.00元/立方米;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由0.90元调整为1.20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用水终端价格由4.70元/立方米调整为6.10元/立方米,其中非居民用水价格由3.50元/立方米调整为4.6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1.20元/立方米调整为1.50元/立方米。
(三)特种行业终端用水由15.00元/立方米调整为20.00元/立方米,其中特种用水价格由13.5元/立方米调整为18.0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1.50元/立方米调整为2.00元/立方米)。
(四)调整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及用水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继续执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政策。一、二、三级阶梯价格按最终确定的居民生活用水自来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1:1.5:3的比例确定,计量方式由现行每户按月计量调整为每户按年度计量,具体如下: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0-150立方米(含150立方米);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50-210立方米(含210立方米);
第三阶梯年用水量:210立方米以上。
对家庭人口超过4人(不含4人)且自来水没有用于商业用途的居民户,可持户口本、居住证到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申报,经供水企业核实确认后,按照每增加1人增加第一阶梯年用水量37立方米,超出部分执行正常价格标准。
干休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用水,城市消防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执行第一阶梯价格。
(五)继续保障城市最低生活对象扶持方案政策
为妥善解决低收入居民的负担问题,继续对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实行水价优惠政策,确保城乡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因水价调整而下降。对城市供水范围内的特困供养对象和城乡低保对象困难家庭实行自来水价优惠,具体优惠以户为单位,每月每户用水12.5立方米以内,每立方米自来水价优惠1.20元,即按3元/立方米的终端用水价格缴费(其中:自来水价格1.8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20元/立方米);超过12.5立方米的部分,按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执行。
(六)建立供水价格与原水价格联动机制
结合近年来中心城区(红塔区)原水供应状况,为保障城市生活用水正常供应,建立供水价格与原水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当原水价格高于1.00元/立方米(含水资源费)时启动联动机制,原水价格高于1.00元(含水资源费)的部分顺加在最终用水价格上,由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等额收取后,支付原水单位。原水价格高于1.00元/立方米(含水资源费)的部分不进入居民阶梯水价。原水应急调水相关成本费用等额收取到位时停止联动。联动加价额的幅度、执行时间由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联动加价额要在自来水收费发票上单列。
二、配套工作措施
(一)企业应加大对供排水价格调整后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平台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向市民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讲解工作。积极开展对市民合理利用水资源、节约用水、防治水污染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环境和节水的意识。
(二)企业要不断改善水质、水压,持续为用户提供优质用水服务,提升市民市民生活用水安全保障能力。
(三)企业须加强成本管理,积极推进一户一表改造,加大供水设施和用水管理,降低水损及供水成本费用;开展优质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中心城区(红塔区)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玉溪市中心城区(红塔区)城市供水价格于2022年12月10日起抄见水量执行。市发展和改革委下发的《关于调整玉溪市中心城区城市供排水价格的通知》(玉发改价格【2012】687号)同时废止。
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要按价格调整的有关事项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时报告。
附件:玉溪市中心城区(红塔区)供水到户价格(含税)表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萍,2077638)
附件
玉溪市中心城区(红塔区)城市供水到户价格(含税)表
单位:元/立方米
用水 类别 | 供水排价格 | 执 行 范 围 | ||
城市供水到户价格 | 其中 | |||
自来水价格 | 污水处理价格
| |||
一类用水居民生活用水 | 4.20 | 3.00 | 1.20 | 城乡居民生活、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等、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
|
二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 | 6.10 | 4.60 | 1.50 | ①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科研机构、医疗单位、新闻出版、文体活动场馆、园林绿化、环卫环保(含公厕)等;②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及农、林、渔业等用水;③商业贸易、餐饮服务业、旅社、招待所、宾馆饭店、疗养院、旅游娱乐业、影剧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中介机构、金融保险业、信托投资、证券交易、房地产、邮电通信等经营服务性行业用水、建筑施工用水、生态用水及消防用水等。 |
三类用水特种用水 | 20.00 | 18.00 | 2.00 | 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用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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