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秋冬季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1〕第 10 号
当前,全球疫情波折反复、居高不下,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堵住一切可能导致疫情输入的漏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坚实屏障,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进一步落实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涉疫地管控措施
(一)凡是有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严格实施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 4 次(第 1、4、7、14 天)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集中隔离期自离开涉疫地时间算起,已满 14 天的进行 1 次核酸双采双检。
(二)凡是有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且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以及时空伴随者,纳入社区监测管理,实施 7 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聚会、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并开展 2 次(每次至少间隔 24 小时)核酸检测。
(三)自有本土病例所在地(市)来(返)红塔区人员进行7 天自我健康监测,并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所有省外及云南省 25 个边境县来(返)红塔区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及工作单位报告,主动配合落实各
项疫情防控措施,抵达红塔区 48 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后续自我健康管理。
二、严格重点场所和聚集性活动管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车站、高铁站、网约车、公交车、旅游景区、景点、影剧院、茶室、麻将馆、棋牌室、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养老机构、学校、药店、企业、村委会、村活动室等重点场所,戴口罩、测体温、查验进出人员的健康码和大数据行程卡,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社区报告,按照发现红黄码人员处置流程处理。
(二)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审批监管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大型活动,尽量减少线下人员规模。确需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方制定精准的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
(三)红塔区内所有村(社区)集体客堂禁止举办宴席。
(四)红塔区内各旅游景点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访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验码、扫码登记、测体温等要求,引导游客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客流引导和疏导措施,防止出现人员聚集。
三、严格公共场所红黄码人员管控措施
(一)禁止红码人员进入公共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将红码人员带至临时隔离点,查验身份证、行程码、核酸检测情况等;公共场所管理方应及时对接居住地村(社区),配合村(社区)对红码人员进行管控;乡(街道)、村(社区)处置前,红码人员不能离开临时隔离点。
(二)禁止黄码人员进入公共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将黄码人员带至临时隔离点,查验身份证、行程码、核酸检测情况等;公共场所管理方应及时将信息报告黄码人员居住地村(社区),要求黄码人员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及时返回居住地居家健康监测。
四、严格落实跨省旅游防控措施
(一)严禁组织旅游团队前往出现中高风险的省(区、市),严禁接待出现中高风险的省(区、市)的旅游团队。
(二)对组织旅游团队前往低风险省(区、市)的,旅行团所有人员出发前 48 小时必须完成核酸检测,旅行团行程结束返回红塔区前,需再次提供 48 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自驾车旅游出行前做好疫情防控个人防护措施,提前了解目的地高中风险等级,尽量避免前往或途径高中风险地区及云南省内 25 个边境县。返回红塔区时提前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告知社区。如果有高中风险旅居史的,按高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
五、做好出行个人防护措施
密切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原则上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提示。
(一)出行时,应随身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湿巾、免洗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随时做好个人卫生。外出时遵循“限量、预约、错峰”的要求,注意不聚集、不扎堆。在人群聚集场所应佩戴口罩,保持 1 米以上社交距离。
(二)注意记录行程,包括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班次、时间和座位号,用餐饭店或住宿宾馆名称、地址、同行人姓名等信息。途中注意用餐卫生,建议减少聚餐,外出就餐时应注意错峰用餐,并选择通风、清洁的位置就座。如有条件应选择间隔落座或同侧用餐,两人以上共同就餐应使用公筷公勺。
(三)主动了解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措施,建议携带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前往。3-11 周岁适龄无禁忌症者在监护人陪同下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60 岁以上无禁忌症者要积极响应完成疫苗接种;全程接种已满 6 个月的 18 岁以上人员,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全力构建抗击新冠病毒的免疫屏障。
(四)在出行时和回家后应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就近前往正规医疗机构(玉溪市人民医院、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玉溪市中医院、玉溪市儿童医院、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及时就诊,并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
六、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管控措施
(一)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史问诊、信息登记、留观、核酸检测、病例报告和交接转诊等工作;严格落实“逢热必检”要求,对所有患者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反馈前严格实行留观,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和处置。严格落实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等闭环管理措施。
(二)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各级零售药店严格落实“一退两抗”药品销售登记和报告制度,坚决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七、做好快递物流防控措施
(一)各快递物流企业对来自境外、国内有本土疫情地区、云南省边境地区的邮件快递要建立待检区,实行分区存放,严格落实“先消毒、后分派”制度。严格落实《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指南》,特别是快递暂存场所、营业场所、运输工具、内部办公场所消毒、通风等措施。
(二)居民签收邮件、快件要“先消毒、再拆封”,可用酒精喷洒或擦拭的方式进行消毒,拆封快递包装后,要及时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液洗手。
(三)广大市民网购物品时,建议优先选择境内低风险地区商品;网购食品时,优先选择非进口冷链或冷藏食品,煮熟煮透后食用。
特此通告。
红塔区委区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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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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