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
《2017年卫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卫生监督局、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7〕31号)和《红塔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增强公开实效,现提出《2017年卫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增进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近年来,社会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情参与需求不断升级,社会交往方式深刻改变,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区属医疗机构及局机关各股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正确方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行动自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国家治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推进政务公开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推进政务公开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和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三、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一)成立红塔区卫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华 区卫计局局长
副组长:王其明 区卫计局副局长
汪建华 区卫计局副局长
周清红 区卫计局副局长
杨春源 区卫计局卫生监督局长
成 员:李忠诚 区卫计局办公室主任
方 丽 区卫计局计财股长
董国有 区卫计局基层卫计股负责人
张 艳 区卫计局医教药政股(中医股)负责人
温帼敏 区卫计局公共卫生股股长
黄玉兰 区卫计局计划生育管理股负责人
乔丽红 区卫计局防治艾滋病股股长
王 玲 区卫计局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李忠诚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菊、冯博、谢雨衡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发布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红塔区卫计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卫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文件审议;每年至少召开1-2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研究部署全区卫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评议事宜;讨论需要领导小组议定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卫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具体承办局机关政务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局机关公开的政务信息,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负责与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联系;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交流及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及分工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清单。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动态调整,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审批事项目录等,都要在政府门户网站或信息公开网上集中发布,接受监督。
牵头落实:区卫计局卫生监督局
协助落实:办公室、计财股、医教药政股(中医股)
2.推进卫生计生领域信息公开。
(1)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建立医德医风建设、违规违纪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提升群众就医感受。
牵头落实:医教药政股(中医股)
协助落实:办公室、基层卫生计生股、计划生育管理股
(2)按月度、季度做好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区域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
牵头落实:医教药政股(中医股)
协助落实:办公室、基层卫生计生股
(3)根据职责权限公开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在政府网站上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发布全省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做好传染病防控信息发布。
牵头落实:公共卫生股(卫生应急办公室)
协助落实:办公室、防治艾滋病股
(4)创新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形式,加大医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推行网上在线挂号、收费,缓解患者挂号、收费排队等问题。
牵头落实:医教药政股(中医股)
协助落实:办公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3.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
(1)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在部门子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牵头的重点领域信息。
(2)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参照国家、省、市和我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定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
(3)将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对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的意见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和部门有关会议制度。
(4)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均应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
牵头落实:办公室
协助落实:机关各股室、卫计局卫生监督局
4.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1)根据区委、区政府、区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及时准确发布卫生计生重要新闻,介绍卫生计生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的进展、各地工作经验和亮点。
(2)针对外界对卫生计生工作产生的误解、疑虑、谣言,经区委、区政府、区委宣传部授权批准,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注,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
(3)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新闻媒体采访和撰写发表解读文章等方式,主动回应关切。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
(4)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保密事项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
牵头落实:办公室
协助落实:机关各股室、卫计局卫生监督局
(5)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有关政策解读材料应按照国务院要求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牵头落实:各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协助落实:办公室
(6)加强与网上办事大厅的融合对接,形成一体化政务服务网络。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通过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做到利企便民。
牵头落实:区卫计局卫生监督局
协助落实:办公室
5.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1)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容的调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提升告知书制作水平,提升申请人的认可度,最大限度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有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
牵头落实:区卫计局卫生监督局
协助落实:办公室
(2)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牵头落实:办公室
协助落实:各股室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属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一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定期研究公开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区属医疗机构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要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保障必要工作力量;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有效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开展创造条件。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按照政府网站指引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做好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公开,实现一站式查询。区卫计局门户网站和所属医疗机构网站要通过网站链接、数据交换等方式,发挥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作用,方便群众获取。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通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等,实时精准推送政务信息。
(三)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指导。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加强对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四)强化考核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区属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并作为单项指标,加大分值权重。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问责,对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红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3日
抄送:政府办 |
红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4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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