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卫生健康部门的中心工作,着力改善医疗秩序环境,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合力,严格依法行政、有效化解矛盾,全力推进卫健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行政执法保障。红塔区卫生健康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全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职责。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及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学校、放射、职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医疗、采供血和传染病防治等日常监督管理。目前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持有全国执法证人员共计64人,执法辅助10人,监督协管员26人,配有执法记录仪7台,手持执法终端15台,高清摄像机2台、数码照相机3台、便捷式打印机5台,保障了日常监督执法。
(二)严格公正执法。一是加大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执法力度。2024年以来,区卫健局狠抓行业整治,大副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监督检查9000余户次。监管过程中查处违法行为81起。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后制定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在政府公开网上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相关信息3000余条。重新梳理公开本部门行政职权8类445项,进一步完善公正透明的行政执法体系;制定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2024年开展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7件,有效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执法记录,制定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建立执法记录仪的执法记录档案,客观真实地记录监督执法工作情况和相关证据。三是落实“双随机”监管机制。2024年“双随机”下达任务235件,监督完成率97.32%。四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制定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发布《关于公布红塔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整治期间发现本部门部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不合法,执法文书不规范、不完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各执法股室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准确把握行政处罚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用范围,确保执法行为的一致性和公正性。并及时组织行政执法综合培训,通过以案释法,以直观、生动、形象的案例,加强执法人员办案质量。同时,加大案件审核力度,确保所有行政执法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且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提高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三)推动政务服务。一是厘清职责。根据职能职责,共梳理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17项、便民服务事项6项,所有事项均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2024年以来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2966件,备案事项81件,公共服务事项6391件,咨询服务872次,办理好评率达100%。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前涉及的事项有医师执业和护士执业注册两大类,涉及证明事项5项,自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来累计办件287件,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办事效率。
(四)及时化解矛盾。依法解决涉及医疗卫生投诉、信访和医疗纠纷等问题,健全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及时到位。2024年以来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医疗纠纷38起,调解成功率100%,未发生纠纷解决不到位引发的医闹事件,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6起。二是规范处理平台信访投诉件。严格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好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等多种信访方式反映诉求的受理、办理和回复等工作。2024年以来红塔区卫健局共办结信访案件19件,均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答复处理,程序规范,“信访三率”均达100%;玉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件206件,办理满意率达99%。
(五)优化营商环境。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区卫健局围绕提升宜居宜业环境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快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努力满足群众就医需求。一是建立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市三院和区妇幼保健院提供导诊、咨询、预约、志愿服务、便民服务、投诉受理、病情证明盖章等服务,市三院延伸病案打印、便民开单证明盖章服务,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门诊体验。二是夯实全区医疗卫生硬件基础。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完已完成全部施工,正在进行医疗设备的调试安装及通电调试,年内投入使用。第三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主体工程于11月11日封顶,转入二次装修。三是抓实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充分挖掘中医药的资源价值,加强养生保健、康复理疗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积极推进“康复回基层”。四是壮大人才队伍。出台《医疗卫生行业急需人才引育办法》,2024年引进人才5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8人。申报市级行业专家工作站1个,引进银龄医师充实医疗人才20人。
(六)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完成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十三项计划生育惠民扶助对象32644人,涉及金额1807.103万元;完成生育支持项目2957人,涉及金额355.46万元,促进了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七)强化食品安全防控。认真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检测,监测网络全覆盖,监测范围不断扩展。2024年完成国家、省级风险监测项目218件。全区报告处置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44起,未发生食物中毒致人死亡事件。18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报告病例2453例,3家主动监测哨点医院完成病原学检验任务387例。加强饮用水供水单位的监督监测和餐饮具消毒单位监管,定期对供水单位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八)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及时制定《关于印发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法治建设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按照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普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精神卫生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累计开展“法律五进”活动19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14000份,受益人次达10000余人,在全区营造了良好的普法工作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本部门实际在岗执法人员仅14人,而监管对象达3300多户,每年监管任务繁重,严重制约了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能够按照卫生监督执法实际需求配备人员和设备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且刻不容缓的问题。
(二)法治建设推进深度不够。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卫生健康领域的推进还有待持续深化,仍需进一步加强规划和纲要的实施力度,确保各项法治建设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三)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法治素养不足,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偏差,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仍然存在。同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也需进一步加强。
(四)法治宣传和教育不足。法治宣传和教育在卫生健康领域仍显不足。部分群众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深入,对法律法规的认同感较弱,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执法难度和成本。
三、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领导,健全组织。为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召开2次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及时调整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
(二)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为切实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区卫健局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党工委会议第一议题。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2024年区卫生健康局党工委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7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各类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年内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法规线上线下培训18期,涵盖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安法、保密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基本理论以及卫生健康执法业务知识,总计90余课时,为干部职工打牢了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提高了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强化行政应诉职责,在局党工委会议上集体学习,认真学习传达《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等文件精神,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庭审直播1次,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应诉能力。
(三)推动部门依法行政。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要求,对主持召开的重大决策议题实行末位表态。2024年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31次,研究决策事项142项。为选优配强区属医疗卫生单位正、副职领导,综合平时的业绩及各方面表现,对不能胜任岗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及时进行调整,对优秀的年轻干部提拔使用,2024年对10家医疗卫生单位的22名党政正、副职进行了调整。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始终注重抓好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一把手”教育工程,逢会必讲、逢节必强调廉洁自律的重要性。按照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实施计划》,综合运用个人自学、集体学习、党课辅导、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全面系统、联系实际、新旧对照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执行力。三是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塔实践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医疗领域突出问题。认真履行牵头职责,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同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举措,责任到人到岗,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自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区属各医疗机构围绕集中整治重点内容,整改问题7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继续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各项任务。
(二)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持续推动“一件事”改革等任务,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向企业群众需求转变。按照市、区优化营商环境部署和要求,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取消、承接,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集中开展医疗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认真落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机制。
(四)持续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监管信息系统共享和应用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卫生等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扎实开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检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继续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强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五)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升其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六)深入开展卫生健康主题法治宣传。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宣传和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献血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全面深入提高全系统依法治理水平。加强执业医师、护士和卫生健康系统行业窗口服务人员的普法教育,切实提高依法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首页
走进红塔
政务服务
招商引资
政府信息公开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