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09:56 来源:红塔区卫健局 打印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卫生健康部门的中心工作,着力改善医疗秩序环境,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合力,严格依法行政、有效化解矛盾,全力推进卫健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强化行政执法保障。红塔区卫健局委托卫生监督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全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职责负责实施公共场所、饮用水及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学校、放射、职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医疗、采供血和传染病防治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目前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持有全国执法证人员共计64人(包括局机关、卫生监督局执法人员和乡街道卫生院监督员),执法辅助15人,监督协管员23人,卫生健康执法人员、执法辅助和监督协管员均统一着装,佩戴帽徽、胸牌号、肩章、臂章等服装标志,配有执法记录仪7台,手持执法终端14台,高清摄像机台、数码照相机3台、便捷式打印机5台,保障了日常监督执法。

)严格公正执法。一是加大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执法力度。2023年以来,区卫健局狠抓行业整治,大幅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各监管行业开展监督检查10000次,全年对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消毒保洁不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39起,共计罚款32500元;持续高压打击非法行医和涉医违法行为,建立完善了事前防范、事中制止、事后查处的长效机制。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0件,罚款合计14.3万元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后制定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在政府公开网上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相关信息2547条,共梳理公开本部门行政职权8259项,进一步完善公正透明的行政执法体系;制定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202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4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执法记录制定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建立执法记录仪的执法记录档案客观真实地记录监督执法工作情况和相关证据。三是落实双随机监管机制下发《红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2023双随机下达任务312件,关闭件12件,监督完成率99.68%,完结率100%。配合公安、消防、医保开展部门联合检查分别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证照及公示信息三大方面开展检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数据共享

)推动政务服务。一是厘清职责。根据职能职责,2023年梳理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17项、便民服务事项6项和进驻大厅负面清单事项3项,除负面清单3个公共服务事项外,所有事项均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2023年红塔区卫健局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488办理好评率达100%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前涉及的事项有医师执业和护士执业注册两大类,涉及证明事项5自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来累计办件189件;三是开展民营企业评议和办证难自查工作,充分吸收民营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民营企业评议问题2个,处理政务服务投诉2件,提高对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服务能力。四是开展错时延时服务。每周三19:00-21:00期间开放卫生许可证办理事项,有效解决了企业和群众紧急办理的需求。

及时化解矛盾依法解决涉及医疗卫生投诉、信访和医疗纠纷问题,健全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是完善投诉管理机制,区级公立医院100%设置了医疗投诉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2023年以来医疗机构处理医疗投诉40余件,及时处理到位,未发生群众利益受损的情况。二是健全人民调解程序和责任分担机制。制定《玉溪市红塔区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实施意见》,目前红塔区范围内发生的医疗纠纷均由玉溪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配足调解人员;推进医疗责任保险,目前红塔区2家二级公立医院、11家卫生院、社服中心及所属的77个村卫生室、服务站均与中国人保签订协议参加医疗责任保险,100%覆盖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赔付结案率达100%三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及时到位。2023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医疗纠纷38起,未发生纠纷解决不到位引发的医闹事件。四是规范处理平台信访投诉件。严格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好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等多种信访方式反映诉求的受理、办理和回复等工作。2023年以来红塔区卫健局共受理办结信访案件20均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答复处理,程序规范,信访三率均达100%玉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件245办理满意率达96%

优化营商环境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区卫健局围绕提升宜居宜业环境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快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努力满足群众就医需求。通过搭建好一院三片区的实施架构和“12+1公司+9大职能中心+12个业务发展中心的医共体建设模式。借助医共体互联网远程诊疗、医共体专家驻点帮扶等方式,让优质资源下沉到基层,实现医共体内基层诊疗人次占比达75%左右。医共体总院提质达标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先后与昆医大附一院等7家省市医院合作,建成18个专家工作站。借助省级专家外力,提升医共体医生专业技术能力,使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获得省级专家诊疗,医疗质量得到持续提升。

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完成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十三项计划生育惠民扶助对象33357人,涉及金额1402.575万元;完成生育支持项目713人,涉及金额209.16万元,促进了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七)强化食品安全防控。认真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检测任务,监测网络全覆盖,监测范围不断扩展,2023完成国家、省级风险监测项目采样共计98件,完成率100%全区报告处置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60起食物中毒事件,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未发生食物中毒死亡事件18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报告病例2496例,3家主动监测哨点医院完成病原学检验任务554。加强饮用水供水单位的监督监测和餐饮具消毒单位监管,定期对全区7集中式供水单位183城市二次供水单位、5家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和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完成水源水质监测106件,达到监测要求完成餐饮具抽检96件,合格率100%;查处2起饮用水单位管理不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

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认真实施《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玉红卫健〔202254号)和任务分解方案(玉红卫健〔202255号)及时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在本年度8月底开展中期评估落实普法强基责任,推动依法治理《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组建9支普法工作队伍共计48人,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国际护士节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八大领域要求,重点深入医疗纠纷多发的医院、重精患者家庭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宣传。累计开展法律五进活动36次,共计发放各类宣传产品10000余份在全区营造了良好的普法工作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一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卫生监督工作负担十分沉重在辖区内本部门监管的行业较多,由于卫生监督局被划定为参公事业单位,无执法用车编制,每天的巡查监督则需要工作人员手提行政文书和相关执法设备,从单位出发或步行、或扫码共享自行车骑行到每一个公共场所,而共享自行车出行对编内人员尚有一定补助,但协管人员没有任何形式补助,需要自己承担,严重制约了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能够按照卫生监督执法实际需求配备人员和设备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且刻不容缓的问题。

(二)部分行业的非法活动存在取证难,部门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如:1.非法医疗美容立案查处难。在实际工作中接到涉及医美行业投诉举报后,能够及时到现场检查,但到了现场后却难以发现开展医疗美容的药品、器械、开展医疗美容项目情况记录等相关证据,无法立案查处。2.中草药店内非法行医等行为存在取证困难,江湖游医易逃逸。部分中草药店以经营销售中草药为名,为提高中草药店的知名度,聘请一些未经注册的江湖游医坐诊从事非法行医活动,接到投诉到现场检查时难以发现中药饮片处方或记录就诊患者的病历记录等诊疗文书,给立案查处带来很大的困难,江湖游医流动性大,取证调查时易逃逸。以上两个例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正常的许可经营行为的发证机关为工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无法对上述的行业实行日常监管巡查,只有在接到投诉举报和群众反映后才上门检查取证,加之行政执法装备落后,从接到线索到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申请公车平台执法车辆后,再到达现场的时间中心城区内最快需要30分,在这段时间里,从事非法医美店铺或关门、或处置相关设备,中草药店也完全能够让非法行医人员从容消失逃逸,造成无法立案情况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执法效能。

(三)执法机制还存在运行不够流畅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执法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一人承担多个角色情况,超负荷运转,力不从心,导致部分职能监管不及时,力度不足。工作量日渐增多,目前人员只出不进,极大程度限制了执法工作的开展。二是公车改革以后,由于监管范围广,监管对象多,下乡任务多,在没有执法车辆的前提下,影响了工作效率工作进度。特别是在查处非法行医案件时,使用私车让群众误认为这个是个人行为,代表不了国家机关,还有就是在查处以上案件时经常会有扣押涉案物品情况,而使用私家车运输扣押物品其本身就是不符合规定行为存在行政相对人反诉风险大。

        三、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领导,健全组织。为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红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年召开2次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及时调整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切实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党工委会议第一议题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2023年举办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4次,召开了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班子成员讲党课8次,覆盖386专门聘请律师举办专题讲座诠释依法行政法治理念,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下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二是把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法治工作能力作为根本,不断完善组织架构。为营造好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改革发展法治环境制定了《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五年规划2021-2025》及相关指标体系,明确19项工作任务,切实推动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规范领导班子的集体决策行为,提高行政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王雪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重大事项、文件、合同均请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全年开展重点业务工作法律意见审查11三是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年内开展学法活动17次,受众1000余人次过思想道德教育,为干部职工打牢了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全面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四是强化行政应诉职责,提高应诉能力。强化行政应诉职责在局党工委会议上集体学习,认真学习传达《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等文件精神,组织行政诉讼现场旁听活动1次,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庭审直播1次,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应诉能力

    (三)推动部门依法行政。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要求,对主持召开的重大决策议题实行末位表态。2023年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10次,研究决策事项27项。为选优配强区属医疗卫生单位正、副职领导,综合平时的业绩及各方面表现,对不能胜任岗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及时进行调整,对优秀的年轻干部提拔使用,2023年对9家医疗卫生单位的12名党政正、副职进行了调整,2名同志进行挂职锻炼。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始终注重抓好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一把手教育工程,逢会必讲、逢节必强调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大力倡导廉政文化建设,以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工作为契机,开展清廉医院示范点建设,在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和红塔区妇幼保健院开辟清廉文化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医疗机构九项准则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教育和培训。全覆盖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工作集中督查1次,发现问题14个,已立行立改。三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相关实施办法,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自觉抵制四风,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时刻警醒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务必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

        四、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继续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各项任务。

       (二)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要求,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狠抓本系统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

       (三)加大法治建设的组织实施力度。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力求在计划、制度、内容、实施、考核五落实的基础上探索干部学法新思路,开辟干部学法新途径,拓展普法阵地和形式,继续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社会公信力。

        ()加强社会监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教育,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增强公众健康权益意识。医疗卫生机构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对查实非法行医行为的举报者按照《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溪市打击非法行医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给予奖励。完善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发挥媒体监督作用

         (五)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将医疗卫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中涉及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完善以执业注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为基础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记录数据库。建立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

(六)建立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建立医疗卫生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形成统一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安全和费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抽查抽检、定点监测、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加强风险评估和分析,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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