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23 14:10 来源:红塔区卫生健康局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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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评估、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开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及食品安全的释疑。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的调查,开展全民营养计划。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基础信息库和人口监测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贯彻计划生育政策。

9.组织指导基层开展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健康管理制度和机制,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传承与发展政策,指导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和综合改革。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防控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红塔区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等健康政策,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玉溪市红塔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玉溪市红塔区防治艾滋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指导玉溪市红塔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红塔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山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服务一带一路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执行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全区人口发展规划的有关任务。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全区人口动态监测和评估,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玉溪市红塔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玉溪市红塔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备案工作,会同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互相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战疫情,全力保健康、防重症。

一是根据国家卫健委,省市指挥部要求,及时调整管控级别和措施,撤掉隔离管控各种设施,在便民利民的基础上,做好新冠病毒监测,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转段。

二是高位统筹,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市三院北院区完成亚准定点医院改造并投入使用,总床位数568张,拥有ICU床位数32张,配备人员及相应设备,呼吸及危重症救治能力大幅提升。

三是按照乙类乙管要求,做好新冠病毒感染常态化监测工作,组织专家开展疫情分析研判,定期报送分析研判预警和信息。

四是持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统筹全区预防接种力量,合力安排接种保障资源,保障每天接种门诊开放,安全规范接种。

五是实施分级分类救治患者。

2、革陋习、优环境,持续深化拓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在2022年全省推进健康县城考核排名第一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及爱国卫生新七个专项行动提质增效。

一是调整充实红塔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乡(街道)建立社区爱卫网络,做到编制、人员、经费、任务四落实,105个村(社区)均设置公共卫生委员会。

二是全域创建扎实有效。目前红塔区已经实现省级卫生乡(街道)、省级卫生村(社区)全覆盖,创建率达100%。以细胞为载体开展各类健康相关活动,引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全区共创建了111个无烟党政机关,实现了无烟医疗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全覆盖。在20233月玉溪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中,红塔区现场评估符合创卫复审要求。

三是指导督促小石桥乡开展国家卫生乡创建工作,616日顺利通过市级现场评估。

3、提服务、增效能,全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难题。

一是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印发了《红塔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加强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新申报6个市级重点专科。统筹推进临床五大中心建设,高位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创等达标建设,2家山区卫生院通过国家基本标准市级评审验收,春和卫生院通过国家推荐标准和社区医院,研和、大营街中心卫生院通过了省级社区医院3家中心卫生院完成了PCCM(呼吸与规范化诊疗建设项目)线上认证,北城、大营街、春和卫生院完成胸痛救治单元建设,创等达标工作居全市前列。73个卫生室,评审达到国家基本标准”17个,占23.29 %;达到国家推荐标准”56个,占76.71%

二是积极申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以提升专科能力、区域慢性病管理中心、肿瘤防治中心、智慧医院建设为抓手,大力提升医共体诊疗服务能力水平。

三是为充分实现中心城区医疗资源统筹布局、有效整合、高效利用、均衡发展,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主动作为积极研究制定玉溪市人民医院与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融合发展工作方案,及红塔区中医医院开办运营暨玉溪市中医医院托管区中医院方案。

四是不断夯实全区医疗卫生硬件基础。加快推进玉溪市第三人医院建设及红塔区中医医院建设,红塔区中医医院预计20246月完工。2023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46,880,000.00元,完成区政府下达目标任务464,000,000.00元的74.76%

五是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继续巩固红塔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成果,积极创建国家2022—2024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4、破难题、惠民生,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

一是强化疾病防控与突发公共卫生处置能力。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防控,未发现甲类传染病报告。艾滋病检测发现率90.6%,治疗率95%,治疗有效率98.3%。年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起,为一般事件,已妥善处理。

二是开展职业病防治。市区两级联合对48家医疗机构进行放射诊疗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推送了20家企业参与健康企业创建,目前,红塔区创建区级健康企业10家,市级健康企业6家,省级健康企业5家。

三是开展妇幼老龄工作。强化红色高危孕产妇精准管理,未发生孕产妇死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率93.30%,免费叶酸发放完成率113.81%,两癌筛查任务完成率144.32%。年内开展百岁老人慰问2次,办理老年优待证3,418本。推进0-3岁婴幼儿照护,全区现有托位1,851个,每千人拥有托位数为3.19

四是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开展HPV2惠民工程,持续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精神健康工作。红塔区共开展了5轮患者排查管理专项工作,规范管理患者2,565人,规范管理率95.56%

六是牵头组织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开展专题讲座,校园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完成11个乡/街道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普法强基宣传任务,普法率达100%

七是加强卫生综合监管力度。今年办理行政许可2,488件,开展卫生监督行政执法10,000余次,2023年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7起,收缴卫生罚没收入488,278.80元,其中:医疗卫生、传染病及非法行医等行政处罚案件30起,包括罚款24起,收缴罚没收入440,378.80元;公共场所行政处罚案件41起,包括罚款29起,收缴罚没收入47,200.00元;饮用水行政处罚案件2起,收缴罚没收入700.00元;学校行政处罚案件4起,均予警告。

5、党建赋能,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铸牢思想主阵地。统筹抓好全区的医疗卫生健康系统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3家单位参加区级比赛获得三等奖3个。在全区的学习强国、学习达人竞赛中,斩获团体赛一等奖1名,个人赛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

二是固本强基建强主力军。充分利用智慧党建平台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抓实党员教育工作,按照组织体系全覆盖要求,指导洛河彝族乡卫生院成立党组织。2023年发展新党员9名,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

三是党建业务双推进唱响主旋律。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委开展支部党建品牌亮晒比拼擂台赛,16个支部按照一支部一品牌开展亮晒比拼,赋能医院高质量发展。把开展好第二批主题教育同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全系统共制定为民办实事清单126条。

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树牢主心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廉政谈话、约谈等工作制度,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结合卫健工作实际,细化分解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工作清单,紧盯医疗服务领域乱象开展专项整治,以高质量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五是强作风,树形象,集中开展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区级成立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制定红塔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方案,制定整治任务清单,畅通举报渠道,截至目前,共有4名医务人员主动说明问题,上交不当所得22,325.00元。对涉嫌违纪违法的2名人员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法制监督股(行政审批股)、公共卫生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医疗管理与中医发展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健康产业发展股(玉溪市红塔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所属单位15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属行政单位,含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2.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3.玉溪市红塔区妇幼保健院;

4.玉溪市红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卫生院;

6.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中心卫生院;

7.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卫生院;

8.玉溪市红塔区春和卫生院;

9.玉溪市红塔区李棋卫生院;

10.玉溪市红塔区高仓卫生院;

11.玉溪市红塔区洛河彝族乡卫生院;

12.玉溪市红塔区小石桥乡卫生院;

13.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5.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因卫生监督局未独立会计核算,是并入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核算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

3.玉溪市红塔区妇幼保健院;

4.玉溪市红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纳入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不一致的原因是2023年决算机构数4个,较上年减少11个,因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和1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并为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作为决算上报主体,与年初预算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93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1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82人(离休2人,退休58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50辆,在编实有车辆53辆。本部门因所属单位医疗诊疗业务较为繁重,车辆出勤率较高,故超编配置公务用车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度收入合计875,717,372.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6,948,517.68元,占总收入的45.3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70,885,950.33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3.77%;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882,904.95元,占总收入的0.9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9,225,436.11元,增长37.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9,353,907.55元,增长82.4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73,122,924.11元,增长18.38%;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3,251,395.55元,下降62.7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争取到专项债券200,000,000.00元,事业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各所属单位2023年度住院人次增加使住院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15,091,560.74元。其中:基本支出555,344,730.28元,占总支出的77.66%;项目支出159,746,830.46元,占总支出的22.3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390,339.44增长2.3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5,540,318.31元,下降7.58%;项目支出增加61,930,657.75元,增长63.3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持续推进,建设工程支出增加,导致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5,344,730.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0,612,076.39元,占基本支出的41.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4,732,653.89元,占基本支出的58.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9,746,830.4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760.00元,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支出12,000.00元、食品安全监管40,76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0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562.00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112,562.00元。

3.卫生健康支出76,329,457.80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24,120.00元、公立医院4,725,445.23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635,169.88元、公共卫生56,435,779.88元、中医药110.00元、计划生育事务888,636.44元、老龄健康卫生健康事务302,898.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4,317,298.37元。

4.城乡社区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0,000.00元。

5.其他支出83,004,050.66元,主要用于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83,004,050.6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948,517.6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54%。与上年相比减少20,142,142.45下降9.2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84,361.8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74,024.82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0,064,201.40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2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87,604.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0,7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支出12,000.00,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4.27%;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40,760.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14.5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000.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81.21%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413,937.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3,025,473.11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98.34%;抚恤支出388,464.0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1.66%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3,667,518.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0%。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815,853.47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1.72%;公立医院支出11,544,186.05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7.0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4,276,701.54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33.16%;公共卫生支出77,884,254.50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47.58%;中医药支出110.00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0.00%;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72,636.44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1.3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596,007.07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7.09%;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302,898.00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0.1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074,871.50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1.88%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0,000.00,占城乡社区(类)支出10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566,3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9,566,302.00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10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1,860.00元,决算为123,940.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8,500.00元,决算为110,126.1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85%,完成年初预算的20.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360.00元,决算为13,814.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15%,完成年初预算的14.8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814.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1,860.00元,支出决算为123,940.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8,500.00元,决算为110,126.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360.00元,决算为13,814.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加强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严控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44.71元,下降1.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159.21元,下降12.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714.50元,增长1,155.8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创卫复审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病媒生物防治检查工作、健康产业接待评估、业务督导工作、考察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6,411.34元,比上年增加1,210,510.86元,增长196.54%,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增加了1,275,400.00元,办公费费减少46,607.70元,邮电费减少12,745.25元等。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2,545.30元、水电费14,969.55元、邮电费24,217.60元、差旅费35,046.00元、维修(护)费7,020.00元、培训费490.00元、公务接待费5,639.50元、劳务费1,284,000.00元、工会经费77,007.34元、福利费13,285.3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66.75元、其他交通费用307,42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99.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1,299,980,378.78元,其中,流动资产566,029,462.04元,固定资产222,905,954.9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92,942,519.10元,无形资产12,997,613.20元(净值),其他资产5,104,829.5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1,320,307.6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447,576.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5,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370.00平方米,账面原值328,782.2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2,203.5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48,183.1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76,605.7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71,577.4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15,795.7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48,6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40200536101111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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