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01 15:28 来源:红塔区卫生健康局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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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评估、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开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及食品安全的释疑。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的调查,开展全民营养计划。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基础信息库和人口监测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贯彻计划生育政策。

9.组织指导基层开展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健康管理制度和机制,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传承与发展政策,指导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和综合改革。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防控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红塔区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等健康政策,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玉溪市红塔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玉溪市红塔区防治艾滋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指导玉溪市红塔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红塔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山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服务一带一路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执行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全区人口发展规划的有关任务。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全区人口动态监测和评估,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玉溪市红塔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玉溪市红塔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备案工作,会同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互相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玉溪市红塔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法制监督股(行政审批股)、公共卫生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医疗管理与中医发展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健康产业发展股(玉溪市红塔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属行政单位,含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2.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含1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3.玉溪市红塔区妇幼保健院;

4.玉溪市红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玉溪市红塔区中医医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突出党建引领,铸牢卫生健康红色堡垒。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与制度建设等。扎实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加强行业行风整治力度,以务实举措不断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二是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制度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党务干部都能把讲政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三是强化卫生健康系统的宣传力度。挖掘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各项重点工作、惠民工作的典型材料和经验做法,积极与各级媒体对接,将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宣传出去,进一步增强卫生健康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有效性。

2.推进健康红塔行动,建设卫生健康辐射区。紧紧围绕健康红塔总体目标,加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显著提升。一是进一步强化玉溪市红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处理区域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的关键作用,完成疾控体系改革方案和区疾控局三定方案;二是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统筹应急状态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充分发挥区、乡(街道) 、村三级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组织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各级医院的协作联动机制,促进基层医疗体系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医共体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完善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医院内部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的设置、运作。积极争取各级政策资金支持,加大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有效提升基层公共卫生应急能力。三是不断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谋划一批健康+养老项目。全力推进养生、养老、体育、医疗等健康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重点植入养老相关保健疗养设施,打造一批中医药康养、生物保健养老旅游产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服务,促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产业发展;四是继续谋划好红塔区卫健系统的重点项目储备工作,提升红塔区医疗卫生工作的基础配套设施,促进医疗服务能力再上新台阶;五是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培养居民健康生产习惯,引导并扩大居民的健康生活消费需求,拉动城乡居民的健康消费。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推动医疗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一是按照坚持高标准谋划,全市一盘棋,充分实现中心城区医疗资源统筹布局、有效整合、高效利用、均衡发展的指示精神,加快推进玉溪市人民医院与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玉溪市中医医院与玉溪市红塔区中医医院融合发展各项工作推进。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明确医疗机构服务功能和定位、提升区域服务能力、完善双向转诊机制,逐步完善分工协作机制,助推市区两级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二是继续巩固提升医改成果。学习借鉴三明医改经验,全面深化医改工作,巩固提升医共体建设成果,不断完善医保总额打包付费机制,理顺医共体运行管理机制,推进医共体总院“5+N中心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助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继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绩效考核与分配实施方案。推进药品供应保障改革,落实取消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弥补政策。继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价机制,优化医院收入结构。三是推进红塔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完成省市临床重点专科、特色专科、 薄弱专科、中医特色科室、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临床服务 “5+N 中心建设。加强高层人才队伍引进和培养,提升医共体专科医疗水平。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实施按病种管理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提高公立医院微创手术、三级、四级手术占比。

4.加快卫生项目建设,增加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加大投入推进玉溪市第三人民迁建力度,完成项目主体施工;做好红塔区中医医院项目验收,确定开办运营方案,解决中医院编制、机构、人才等问题,为玉溪市红塔区中医医院开业做准备。

5.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贯彻《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办公室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塔区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玉红发〔202216号)精神,全面加强全区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加大中医特色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红塔区中医文化展示馆。做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区评审验收,鼓励辖区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定制药园,推进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

6.坚持医防融合,深入推进健康红塔行动。一是持续提升群众健康水平。聚焦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开展集中攻坚,降低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抓好慢病管理,降低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巩固艾滋病防控三个 90.00%”两个消除成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推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尘肺病监测、诊断、康复规范化管理。二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以健康细胞建设为抓手,推进健康县城建设,推动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三是抓好生物安全和卫生应急。避免生物安全事件发生,及时有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7.柔性引进人才,刚性严格执法,全面激发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活力。持续抓好人才引进。利用好提前招聘、公开招聘、公开选调及专家站建设等刚性、柔性引进人才方式,做好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储备,2024年计划引进71人,建立市级专家工作站2个。加快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无证行医、非医师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医疗机构基础管理,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工作制度,增强防范意识,规范执业行为,完善医患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加强部门配合,运用综合手段,防止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的发生,避免由于医患纠纷引发重大治安事件或刑事案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将医疗卫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完善以执业准入注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为基础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记录数据库。建立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差额供给单位1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6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3事业编制942人。在职实有85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55人,财政差额补助301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78其中离休2人,退休576人。

车辆编制44辆,实有车辆54,超编10辆。超编的原因是: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超编4辆,因医疗诊疗业务较为繁重,车辆出勤率较高;玉溪市红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超编4疾病防控业务较为繁重,车辆出勤率较高;玉溪市红塔区妇幼保健院超编2辆,因公共卫生医疗保健业务较为繁重,车辆出勤率较高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其中: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1辆、玉溪市红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玉溪市红塔区妇幼保健院2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49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698.8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8,798.6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42.32万元,下降0.98%,主要原因分析:事业收入减少1,192.56万元,下降11.94%,具体是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减少1,324.98万元,玉溪市红塔区妇幼保健院增加215.7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83.28万元具体是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本级)减少83.2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15,698.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698.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698.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50.24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人员经费20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等公用经费增加46.36万元,红塔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补助经费、玉溪市红塔区中医医院运营保障资金等项目经费增加700.1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497.4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69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44.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0.11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203.75万元、公用经费增加46.36万元;项目支出1,954.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0.13万元,增长55.8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新增红塔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补助经费100.00万元;二是新增玉溪市红塔区中医医院运营保障资金800.00万元;三是增加乡村医生区级补助资金149.62万元;四是增加计划生育发药员补助经费3.11万元;五是增加遗属补助经费1.82万元;六是增加计划生育奖优免补区级配套专项经费1.13万元;七是增创卫复审及健康县城专项经费25.00万元;八是增加转租成本支出经费3.30万元;九是增购买后勤服务补助经费1.80万元;十是增加巩固精神病康复示范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0.40万元;十一是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级配套专项经费14.28万元;十二是减少Hib23价肺炎接种健康惠民专项资金222.06万元;十三是减少从业人员体检项目补助经费95.00万元;十四是减少基本公共卫生督导考核专项经费1.00万元;十五是减少红塔区高龄老人慰问专项资金0.27万元;十六是减少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及育儿补贴经费20.00;十七是减少制服、执法办案及档案整理经费3.00万元;十八是减少红塔区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2“健康惠民工程项目经费9.00万元;十九是减少中心城区除四害工作专项经费5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8,79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798.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92.56万元,下降11.94%,主要原因分析:用单位资金采购医疗设备、办公设备、印刷服务疫情防控采购减少1,192.5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0万元,占财政拨款安排支出的0.1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1.42万元,占财政拨款安排支出的16.19%“210卫生健康支出”12,129.04万元,占财政拨款安排支出的77.26%“221住房保障支出”1,003.77万元,占财政拨款安排支出的6.39%。主要反映“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0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2.90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25.9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3.38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6.91万元、“2080801 死亡抚恤”12.33万元、“2100101 行政运行”260.65万元、“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0.00万元、“2100201 综合医院”1,104.26万元、“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1,227.39万元、“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861.13万元、“2100302乡镇卫生院”3,618.56万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49.62万元、“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111.03万元、“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290.54万元、“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1,175.94万元、“21040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6.90万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18.40万元、“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50.00万元、“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571.31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5.33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45.98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96.37万元、“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9.86万元、“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5.7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003.77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8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87.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84.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62.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4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3.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2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新增玉溪市红塔区中医医院,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21万元,较上年增加1.87万元,增长20.0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7次,共计接待人次1785人次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玉溪市红塔区中医医院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2.61万元,较上年减少0.76万元下降1.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61万元较上年减少0.76万元下降1.4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4辆。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控车辆运行成本,坚持厉行节约编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红塔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红办发〔201439号)的要求,2024年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共27个,其中:涉密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954.36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8,798.61万元。重点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98.65万元,绩效目标分别是:

项目1:计划生育奖优免补区级配套专项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46.13万元,绩效目标:根据(云财社〔2016321号)等文件及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第三届第3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通过一卡通发放计划生育奖优免补区级配套专项经费11项,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

项目2玉溪市红塔区中医医院运营保障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00.00万元,绩效目标:所需物资、车辆、设备等采购安装完成,达到运营的基本条件。与玉溪市中医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并开展相关工作,红塔区中医医院2024年顺利运营

项目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级配套专项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2.90万元,绩效目标: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2024年健康资料发放达60,000份;开展健康业务专业指导评价乡镇覆盖率100.00%;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00%;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高。

项目4乡村医生区级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9.62万元,绩效目标:每月按时完成发放乡村医生补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201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反映政府提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反映政府提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是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6.“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是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10.“20808抚恤:是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11.“2080801死亡抚恤:是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2.“210卫生健康支出:是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3.“2100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是反映卫生健康、中医等管理方面的支出。

14.“2100101 行政运行: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是反映除“2100101行政运行“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00103机关服务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21002公立医院:是反映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17.“2100201综合医院:是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8.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是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9.210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反映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0.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是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21.2100302乡镇卫生院:是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2.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反映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3.21004公共卫生:是反映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4.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5.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是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6.“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是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7.“21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8.“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是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9.“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0.“21007计划生育事务:是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1.“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是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2.“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是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是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是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7.“21016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是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38.“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是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39.“221住房保障支出:是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0.“22102住房改革支出: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41.“2210201住房公积金: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6.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4万元,增长2.74%,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增加0.48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增加1.02万元、印刷费增加0.36万元、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增加0.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0.56万元、差旅费减少0.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汇总)资产总额158,543.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850.27万元,固定资产46,714.27万元(原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52,444.55万元,无形资产2,019.01万元(原值),其他资产515.5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068.86万元增长12.86%,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967.8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643.31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2,856.47万元,无形资产增加85.73万元其他资产增加515.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5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5.5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1万元;资产使用收入9.95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12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9.95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0200536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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