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23 16:22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9年度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为社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承担着全区的妇幼卫生工作,主要职责有: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女病普查,产前诊断与接生,高危孕产妇筛查,监测与监护高危新生儿筛查,治疗与监护儿童疾病防治,妇幼卫生监测与信息管理,妇幼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妇幼保健科学研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保健知识咨询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我院各项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区卫健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一法两纲”。为全面落实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等专项工作,结合省、市政府和卫生健康委下达的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我单位紧紧围绕年初与玉溪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签订的《玉溪市2019年妇幼计生药具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新时期妇幼保健卫生工作方针》等,加强妇幼保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把降低孕产妇、婴儿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发生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作为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现将我院2019年工作总结如下:

1、深入学习,提高认识,扎实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妇幼保健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月10日,围绕“不忘初心,坚守医德正道”举办廉政党课教育活动。2月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指示精神,召开“以案促改”动员会,传达《中共玉溪市委员会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召开“以案促改”动员视频会》的会议精神,对医院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6月20日赴玉溪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底线。

分别于9月9日、9月23日、10月25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强化责任担当,强化纪律作风教育,从领导干部做起,层层示范带动,层层传导压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单位职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加强监督管理,医监委全程参与大型设备采购、重大人事任免、重大经费使用等监督,确保程序合理,公开透明,为院领导竖起了防火墙,为领导干部架起了连心桥,有效地促进了医院党风廉政、医德医风建设,促进了各医疗机构工作的有序开展。一年来未发生医药购销违法违纪和违规事件。

2)狠抓班子思想建设,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坚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妇幼保健事业全面发展为中心,党支部领导班子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要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党风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医监委的监督作用,班子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会议10次。

3)加大政治理论学习力度,严格落实“万名党员进党校”、“三会一课”制度。

1)、推进“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参加红塔区委组织部和红塔区卫计局组织的“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共计2次。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4次。

2)、完善制度,积极开展学习。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建立完善党员经常性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的制度机制,强化制度严格执行,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形成党员经常性教育的长效机制,每月组织集中学习。

3)、强化组织,落实学习责任。医院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稳步进行,拟定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所有活动都紧紧围绕医院工作深入开展,党支部书记承担起主体责任,管好支委,管好党员,把抓好学习教育作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纳入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内容。

4)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弘扬高尚医德医风。

不断强化医德医风,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单位每一位医务工作者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坚守崇高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医务人员“九不准”原则,廉洁行医,2019年无收受红包等不良事件发生。

开展行风整治建设活动,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延伸服务,各科室开通电话咨询服务;二是医护人员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从病人门诊到出入院始终贯穿人性化服务和心理支持服务,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隐私权和选择同意权。

分别于1月8日和10月12日,组织党员专家医疗志愿服务队,深入“挂包帮”扶贫点研和街道玉屏社区开展“不忘初心,健康义诊进玉屏”活动,为贫困群众进行健康义诊。

2、夯实基础,推进基层工作稳步前进。

紧紧围绕机构职责职能,以创建二级甲等保健院为契机,全面整合资源、合理设置、提升服务,以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为抓手,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要求,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基层工作得到稳步推进。2019年5月16日召开创建等级保健院动员会议,全面推动医院创建等级妇幼保健院活动的开展。

(一)强化管理,确保母婴安全。

1、母婴安全是妇女儿童健康的前提和基础。全区将保障母婴安全摆在了工作的突出位置,始终绷紧孕产妇死亡控制这根弦,推进服务管理关口前移,控制孕产妇死亡率。

(1)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狠抓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县区级产科急救中心和转诊网络达标建设,加强产科急救中心管理,继续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加强高危孕产妇的识别、跟踪、救助,有效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定期开展高危孕产妇情况排查,实行高危孕产妇管理“包保责任制”,做好关口前移工作,确保安全。开展“对口帮扶”,市级医疗专家会诊、巡回培训,提高产儿科质量,有效控制死亡率。2019年全区产妇数5065人,住院分娩率达100%;孕产妇死亡2人,孕产妇死亡率39.5/10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2.16%;早孕建卡率97.57%;产前健康管理率95.46%;产后访视率98.46%。以巩固“爱婴医院”为契机,规范产科技术服务,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控制不合理剖宫产,2019年全区剖宫产率34.25%。2019年采用五色法管理高危孕产妇,高危孕产妇检出率21.97%,高危住院分娩管理率100%。

(2)积极做好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改善妇女整体健康状况,保护劳动力资源。2019年共进行常见病筛查42656人,计算时分母按照全区户籍20-64岁应查妇女约4.96万人计算,筛查率为 86 %,全年可超过市政府下达的85%的筛查目标。

2、扎实做好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系统管理率,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加强儿童健康服务工作,实施健康儿童计划。根据《云南省高危儿管理方案》,规范对高危儿的管理,强化各乡街道卫生院的职责,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

全区儿童保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规范使用《儿童保健手册》,新生儿随访及儿童健康记录表填写完整,在喂养、母乳喂养、护理、疾病预防等几个方面进行指导,并作针对性指导。在加强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疾病防治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全区儿童健康水平,儿童系统管理工作达到了规范化管理。

2019年全区活产数5065人,新生儿访视率99.65%,婴儿死亡率2.7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95‰,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98.12%,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7.83%;辖区户籍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6.83% ,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56.11%,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1.32%,低体重率1.30%,贫血患病率3.44%。

2)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红塔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工作措施,并具体抓此项工作,使我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有一定提高。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掌握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反馈的检测结果及确诊病例等资料。

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按照《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配置人员、房屋、设备,并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检测人员严格执行《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各种登记填写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妥善保管有关资料,听力筛查数据及时录入信息平台。

(3)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儿童中医药服务管理工作是公共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我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对6、12、18、24、30、36月龄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将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作为今后儿童保健的重要工作之一,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健康管理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的独特优势,以健康教育、社区义诊、入户随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儿童及亚健康人群养生保健行为干预和健康指导。

(二)主动作为,扩大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提高生存质量和健康水平。

2019年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目标任务数10000人,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做好任务数分配工作,区总工会3000人,区妇联7000人,区卫生系统2000人;二是全区摸底调查,完善资料,做到心中有数;三是与妇联联合召开两癌筛查启动会,安排部署筛查工作,开展预防保健知识培训,积极宣传、动员、组织辖区妇女参与;四是强化措施,技术保障,筛查团队岗前培训,分工明细,按流程筛查,筛查过程中质量控制,保质保量,推动了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筛查工作从2019年8月7日开始,截至12月31日,共筛查适龄妇女10668人,任务完成率106.68%。确诊乳腺癌3例,宫颈癌12例。

(三)深化认识重要性,加强管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积极开展婚前医学检查,规范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全面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根据上级有关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公布婚检流程,广泛宣传婚检工作。所有婚检对象婚检信息统一使用软件录入,规范婚检信息管理。

2019年,全区结婚登记人数6474人,参与婚前医学检查6316人,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7.56﹪,超额完成市级指标。共检出男性:乙肝64人,HIV5人,梅毒21人,内科疾病3人;女性:乙肝33人,HIV6人,梅毒18人,各类妇科疾病760人,未检出患严重遗传性疾病及精神病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认真负责地分析检查结果,对检查出疾病的参检对象给予分类指导,及时上报各类传染性疾病,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婚检任务。

2、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要求,规范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并优化婚孕检的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叶酸发放项目,努力实现优生优育。对全区范围内符合现行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在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具有农村户口,符合生育政策准备怀孕的流动人口夫妇提供19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19年目标人群任务数2495对,截至12月底共检查计划怀孕夫妇5193人,其中男性2589人,女性2604人,完成网上评估人次5193人,检查完成率达104.1%,男性参检率达99.42%,筛查出风险人群1234人,梅毒7人,沙眼衣原体阳性23人,巨细胞IgM阳性9人,弓形虫IgM阳性6人,乙肝五项检测异常人群77人(HBsAg),病史询问发现存在风险的人群有数百人,甲状腺功能检测异常人群255人;血糖异常100人,肝功、肾功异常等。早孕随访9439人次,妊娠结局随访1583人次。2019年我区的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任务数为3285人次,截至12月底新增服用叶酸4275人次,发放叶酸20916瓶,叶酸发放率达130.1%。

3、严把出生缺陷端口,有效控制新生儿出生缺陷。2019年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两家监测机构围产儿数2539例,其中男1308例、女1231例,发生出生缺陷25例,其中男性16例,女性9例,男女比例为1.78:1,男性明显高于女性,出生缺陷发生率98.46/万。2019年完成新生儿听力筛查4904例,筛查率达 96.82%,完成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4797例,筛查率达 94.71%。

4、加强托幼机构保健管理,适时追踪分析儿童生长发育。认真督促好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健康检查及定期体检,截至2019年12月底参加幼师体检人数473人,并指导和辅助各卫生院开展幼师从业健康体检工作。能协助指导幼儿园保健老师进行集居儿童的管理,每季度对幼儿园进行卫生保健指导及检查。在红塔区一幼、二幼、三幼及李棋镇幼儿园大力开展儿童口腔及眼保健工作。并对体检儿童进行综合评估,对儿童保健知识进行广泛宣传。

5、严控 “三网监测”质量,提供科学的信息依据。继续加强对出生缺陷、孕产妇死亡和 5 岁以下儿童死亡进行监测。“三网监测”工作开展较好,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建立健全红塔区区乡村三级保健网络,层层签订《妇幼卫生工作任务带经费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级职责。与有关部门核对出生与死亡数,定期进行补漏工作,做到村级有月报及补漏核对记录,镇(乡)级有季度补漏核对记录,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了监测质量。2019年下乡人数214人,下乡天数851天。

6、流动人口管理。保障流动人口的母婴健康。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将流动孕产妇纳入到本地人口管理网络内,全区实行“首诊建册、追踪随访”制度,对流动孕产妇实行动态管理。并加强与村(居委会)流动人口协管员、公共卫生联络员的沟通与联系,做好基层排摸工作。定期收集、整理、核实辖区内外来流动孕产妇的有关信息,及时为目标人群提供保健服务并追访和监测。及时为目标人群提供保健服务并追访和监测。

(四)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试行)》的重要通知,我区对各社区、街道、乡社区药具管理员进行了培训,认真学习通知内容,贯彻落实免费计生药具服务规范。

(五)狠抓“三病”管理,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1.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的技术指导小组继续发挥领导作用,制定了2019年工作计划、《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与妇幼保健工作相结合建立了方便快捷、合理的咨询、检测工作流程。

2.信息管理规范。在信息管理上,建立健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信息资料管理及逐级上报制度。加强信息的收集、上报、审核及管理,提高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提高信息的分析、利用和反馈。明确专人负责制,并多次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项目资料严格按要求实行档案化管理,原始登记使用省市统一格式,并且记录完整、保存完好。对所发现的阳性病例,按要求进行报告,并填报母婴传播工作相关报表及系列个案登记卡。

3.资金和物资使用合理。上级拨付资金设立专门账户,我们本着节约和发挥有限资金最大效益的原则,保证咨询检测、培训、健康教育、监督检查以及阳性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随访费用,按资金使用规定进行开支,做到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配发物品均建立入库、出库台账、并严格按照物品储存标准进行仓储保管,同时还建立了严密的发放、领用程序,保证物品的规范使用。

4.工作成效。阳性孕产妇和所生婴儿的随访,按要求规范用药,保障孕产妇、婴儿的健康。发现阳性病例,采取人性化服务,如对不方便来医院随访的孕产妇及婴儿,工作人上门进行随访抽血,尽可能为其提供方便,开通24小时热线,为阳性孕产妇及其家属提供咨询服务,减轻阳性孕产妇心里负担,动态了解孕产妇(婴儿)家庭及其自身的状况,如抗病毒药物应用后的副作用、婴儿的喂养情况等,针对状况进行指导。尽可能做到不失访,规范用药,按时检测,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1)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2019年1-12月辖区医疗机构接受孕产妇初次产检保健9117人,其中接受HIV抗体检测8992人,检测率98.63%;全区HIV抗体确认阳性人数18人。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阻断31例,其中:分娩19例,终止妊娠11例,自然流产1例。婴儿抗病毒药物服用率100%,人工喂养率100%。随访儿童20人,失访儿童0人。12月龄儿童进行HIV抗体检测10人,检测率100%,结果待复查10人;阳性产妇所生儿童满18个月的10人,18个月儿童HIV确认阴性人数10人,无失访儿童。

2)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工作。2019年1-12月辖区接受梅毒检测8992人,检测率98.63%。全区确认梅毒感染孕产妇数39例,实施预防梅毒母婴阻断40例,其中:分娩19例(18例均规范治疗,1例未治疗),终止妊娠18例,其它3例。梅毒感染孕产妇随访49人,随访管理率100%,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性治疗9人,治疗率100%;婴儿随访33人,随访管理率100%。

3)预防乙肝母婴传播工作。2019年1-12月辖区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孕产妇8992人,检测率98.63%,检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妇127人,阳性产妇176人。实施分娩乙肝阳性产妇176人,阳性产妇所生儿童179人,儿童接受注射免疫球蛋白179人,儿童接受注射免疫球蛋白率100%。

4)婚前保健人群HIV和梅毒检测: 2019年1-12月婚姻登记人数6360人,婚姻登记人群自愿接受HIV抗体初筛检测人数6323人,检测率99.42%。HIV抗体确认阳性11人,梅毒感染32人。

(六)继续完善爱婴医院、等级医院各项工作。

本院自创建全区首家爱婴医院和等级妇幼保健院以来,院内医护质量明显提高。“爱婴医院”的工作常抓不懈。严格按照管理规范加强管理,建立母婴安全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相关制度、工作规范、技术标准、操作流程等,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现母婴同室率为100%,早吸吮率100%,出院时纯母乳喂养率为99.48%(剖宫产及HIV感染者未做到)。

(七)严格执行,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规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督导实施方案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对辖区内助产机构严格按照管理要求进行签发统计,加强管理平台数据核对,对于证明的首次签发、换发、补发都要规范进行,对废证率较高的医疗机构严格管控证明发放,力争将废证率降到最低。

安排专人负责出生证明的发放工作,做到证、章分开保管,出入库登记完整。同时从证件发放流程、档案管理、证件查寻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详细的工作程序,堵塞了各种漏洞,确保了证件的规范、安全发放。2019年1-12月,红塔区共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11733套。年内《出生医学证明》发放11050套,其中:医疗保健机构首次签发数10749套、换发数106套、补发185套;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签发1套;废证9套,废证率0.08%,控制在1%以内。

(八)正确导向,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保健意识。

1、我中心每年坚持在各种卫生节日进行妇幼保健知识宣传及义务咨询服务。一是在 “母乳喂养周”、“世界避孕日”和“世界无烟日”等日子,宣传孕产妇及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知识。制作宣传发放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避孕药具、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内容的宣传折页和小册子7000份,开展进村入户宣传,使育龄群众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二是在门诊一楼大厅、护士站、各科室均放置健康知识、疾病预防知识健康教育处方供服务人群免费取阅。在门诊大楼前设置两处固定健康教育宣传栏,每月定期更换宣传栏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主要进行控烟教育、艾滋病预防知识、季节性疾病的预防及相关知识、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知识的普及。三是积极开展社区内的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高危人群、重点保健人群等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对社区进行经常性指导。

(九)树立人才立院观念,加强业务培训,建设高素质队伍。医院重视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家队伍的建设与完善,努力推动妇幼健康服务技术不断提升。

1、2019年举办各种院内院外培训班19期,共3500人次参加学习培训,及时把工作要求传达到位。加强医学继续教育工作,注重人才培养。共组织医护人员外出参加省市区级培训315人次。多次组织人员参加进修,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进修16人,其中2人参加规培。

 

二、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一)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9年度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5405.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3.11万元,占总收入的37.6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3288.84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60.85%;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3.28万元,占总收入的1.54%。2018年度收入合计5004.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4.19万元,占总收入的3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3091.6万元,占总收入的62%;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8.27万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长40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长198.92万元,事业收入增长197.24万元,其他收入增长5.0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及卫生健康支出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502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9.94万元,占总支出的91.27%;项目支出438.90万元,占总支出的8.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度支出合计477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2.68万元,占总支出的91%;项目支出412.14万元,占总支出的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254.01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7.2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6.7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1、基本支出中基本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增加。2、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事业收入自有资金列支连廊改造工程项目及数字化乳腺机7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89.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27.26,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1.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8.9万元。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2.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6.7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用事业收入自有资金列支连廊改造工程项目及数字化乳腺机7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玉红财社〔2018〕61号2018年省级农村妇女乳腺癌筛查完成7.96万元、玉红财社〔2018〕61号2018年省级农村孕产妇危急抢救补助资金完成1万元、玉红财社〔2019〕11号2019年省级两癌筛查项目经费完成11.28万元、区人社局拨入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经费完成10.07万元、区卫健局拨入服务能力提升经费完成110万元、玉红财社〔2017〕75号2017年省级计划生育手术减免费完成11.32万元、玉红财社〔2017〕75号2017年省级农村孕产妇危急抢救补助资金完成5.39万元、玉红财社〔2017〕75号2017年省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经费15.29万元、玉红财社〔2018〕99号2018年中央3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兑现经费完成1.13万元、玉红财社〔2018〕4号中央预拨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完成4.52万元、玉红财社〔2019〕4号中央2018年四季度基本公卫项目绩效考核兑现经费完成63.85万元、玉红财社〔2019〕8号预拔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项目经费完成34.1万元、玉红财社〔2019〕45号2019年中央乳腺癌检查经费完成0.1万元、玉红财社〔2019〕45号2019年中央宫颈癌检查经费完成0.16万元、玉红财社〔2018〕86号2017年中央农村宫颈癌检查项目完成3.92万元、玉红财社〔2018〕86号2017年中央农村乳腺癌检查项目完成6.17万元、玉红财社〔2017〕109号2017年中央母婴阻断经费完成25.43万元、玉红财社〔2018〕102号2018年中央妇女健康行动计划完成11.95万元、玉红财社〔2018〕86号2017年中央妇幼卫生监测项目妇幼卫生三网监测补助完成0.4万元、玉红财社〔2018〕18号2017年中央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经费完成11.44万元、玉红财社〔2018〕86号2017年中央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完成9.26万元、玉红财社〔2018〕103号2018年市级乳腺癌筛查项目经费完成10万元、玉红财社〔2018〕85号2017年市级育龄妇女疾病筛查HPV基因分型检测项目完成5.83万元、玉红财社〔2018〕85号2017年市级妇幼健康计划项目完成3.01万元、玉红财社〔2018〕88号2018年市级妇幼健康计划项目经费3.02万元、玉红财社〔2019〕25号2019年市级妇幼健康计划项目经费完成1.12万元、玉财社〔2019〕188号2019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经费70.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3.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43%。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4.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4%。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98.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3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1社会保障和就业272.3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贴102.57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39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87万元、用于死亡抚恤支出5.35万元、用于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1万元。2卫生健康支出1626.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公用经费的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支出、防治艾滋病项目、叶酸补助费、计免手术补助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农村孕产妇危急抢救补助、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等的支出。3住房保障支出134.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2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81.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开展厉行节约,减少用于保障开展妇幼卫生医疗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妇幼卫生医疗工作产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172.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11.33万元,固定资产5362.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万元,无形资产80.5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2018年12月31日,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141.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39.07万元,固定资产5011.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0.5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1.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7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0项,账面原值198.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156.01

1711.33

5362.81

1720.55

90.87

2737.45

813.94

0

1.3

80.57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注:因固定资产填写原值,导致资产总额与决算数不一致。)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绩效自评情况

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主要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具体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2019年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决算绩效公开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2017年制定了院内一系列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固定资产控制制度》《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等;2019年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红塔区妇幼保健院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和《红塔区妇幼保健院预算绩效跟踪工作方案》。首先2019年所涉及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填表,然后报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组办公室;组织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组人员开展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及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通过对项目立项、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通过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工作,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自评将对各项目实施科室的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工作绩效考核,对不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提供虚假数据、绩效自评中瞒报、谎报情况,敷衍应付,不按时报送自评情况的项目科室进行考核扣分。对积极开展绩效评价自评,评价结果较好的,予以考核加分。

部门职能职责目标完成如下:目标1在职人员控制率≤100%;目标2“三公经费”变动率≤0%;目标3预算完成率≥98%;目标4支付进度率第1-3季度分别为20%、60%、80%,10月31日达到90%,11月30日达到100%;目标5公用经费控制率≤100%;目标6结余结转率≥98%;目标7固定资产利用率≥100%;目标83个重大项目完成率≥95%;目标9质量达标率100%;目标10重点工作办结率≥85%。

我院通过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工作,发现存在的问题是预算执行率偏低,执行率偏低的原因主要是财政资金困难,未给予支付预算项目,具体是第一方面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121.6万元,防治艾滋病经费54.8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减免63.3万元,妇幼服务能力15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结算资金190.4万元,形成实际支出较少,形成对下转移支付结转资金较大;第二方面2019年预算数中包含公用经费,决算数中公用经费只是支出预算数的60%,影响了本部门的预算执行率,同时在绩效自评中加大了难度

我院下一步采取的措施是进行相关方面的整改由自评工作组办公室人员经常督促本单位及相关项目科室负责人加快推进项目支出进度,多与区财政局协调、沟通,争取最大限度支付各级预算安排经费。

3、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如下:

项目一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2019年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为锲机,通过绩效自评,有效降低了全区孕产妇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存在问题:医院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产儿科技术人员年龄两级分化,人才梯队建设有待加强妇幼保健公共卫生体系网底建设亟待加强。整改措施:玉溪市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步伐,适应新时期医疗保健工作发展;放宽产儿科人才引进条件,提高待遇,吸引人才进入保健系统,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及投入,保证每一个村委会/社区服务站至少有一名女村医开展妇幼工作。

项目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通过绩效自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较好落实,使人人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带来的健康实惠。存在问题:医院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产儿科技术人员年龄两级分化,人才梯队建设有待加强;妇幼保健公共卫生体系网底建设亟待加强。整改措施:玉溪市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步伐,适应新时期医疗保健工作发展;放宽产儿科人才引进条件,提高待遇,吸引人才进入保健系统,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及投入,保证每一个村委会/社区服务站至少有一名女村医开展妇幼工作。

项目“艾滋病防治经费”通过绩效自评,建立了完善的综合咨询、检测、治疗及关怀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开拓创新、规范管理、做出亮点”是我区实施预防艾滋病、乙肝和梅毒母婴传播工作的思路。我院与辖区内各医疗单位签订了防治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工作责任目标书,各成员单位也结合实际,分别与基层单位、社区、村委会签订工作目标书,实行一级对一级,一级抓一级的层层负责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为工作深入持续开展提供了重要保证。建立了完善的综合咨询、检测、治疗及关怀服务体系。各级加强物资设备管理,按规定建立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切实发挥效益。 1、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2019年辖区医疗机构接受孕产妇初次产检保健9117人,其中接受HIV抗体检测9059人,全区HIV抗体确认阳性人数18人,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阻断31例,随访儿童20人,失访儿童0人。2、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工作。2019年辖区接受梅毒检测9059人,全区确认梅毒感染孕产妇数39例,实施预防梅毒母婴阻断40例,梅毒感染孕产妇随访49人,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性治疗9人,婴儿随访33人。3、预防乙肝母婴传播工作。2019年辖区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孕产妇9059人,检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妇127人,阳性产妇176人。实施分娩乙肝阳性产妇176人,阳性产妇所生儿童179人,儿童接受注射免疫球蛋白179人,儿童接受注射免疫球蛋白率100%。4、婚前保健人群HIV和梅毒检测: 2019年婚姻登记人数6360人,婚姻登记人群自愿接受HIV抗体初筛检测人数6323人,检测率99.42%。HIV抗体确认阳性11人,梅毒感染32人。存在问题是区财政不能及时将“三病”防治工作人员补助经费下拨及兑现。整改的措施继续全面动员,广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教育深入社区、进村入户,有效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项目“计免手术妇女常见病筛查”,通过绩效自评完成辖区内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保健措施和以避孕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负责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息收集、统计、整理、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督促和配合全区各街道、乡开展生殖健康综合服务等工作。通过下乡指导、配合卫生院做好“三查”、四查工作,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为辖区内育龄妇女提供B超、妇检、化验、放、取节育环及妇女病普查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避孕药具发放随访及安全套发放管理。2019年计划生育手术完成情况:1、特殊人群跟踪3254人;2、B超三查9221例;3、计免手术费2721例;4、妇检510例;5、输卵管绝育术5例;6、中期引产126例.7、2020年发放使用药具12670人;8、妇女病普查8247人。存在问题核拨到我区的计划生育手术经费因财政的原因不能做到真正应用,从而限制了我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整改措施:1增加对红塔区各级医院的计划生育手术的统计力度,每季度进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的随访,做到信息真实有效,真正把对育龄群众的关怀和服务落实到实处。2“三查”工作与计划生育基础信息的采集、核对进一步结合起来,寓信息监测于“三查”之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统计质量。

项目“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通过绩效自评,落实优生健康惠民工程,提高符合政策生育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改善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病残儿)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已完成2019年目标人群任务数2495对,4990人。截至12月底共检查计划怀孕夫妇 5071人,其中男性2529人,女性2542人,完成网上评估人次5071人,检查完成率达101.6%,取得了如下成效: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逐步实现了出生缺陷预防关口由产前型向孕前型移动,促进了出生人口素质和人群生活质量的提高,赢得了社会广泛的好评。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措施是:在卫生和计生在孕检项目中的分工合作中,逐渐出现的一些问题,影响了我区孕检率并一度下滑,我科工作人员认真查找影响原因,极力配合卫生院及计划生育专干,主动联系街道、乡镇,采取多种方式,坚持对参检对象宣传,对各类目标人群进行培训,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逐步提高目标人群的参检率和增补叶酸知识的知晓率,在11月底圆满完成了目标人群的检查。

项目“农村孕产妇危急抢救补助”项目,通过绩效自评切实加强了红塔区危急孕产妇的医疗救助工作,更好的体现党和政府对妇女健康的关心和重视,保障高危孕产妇的生命权,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2019年,完成了补助危急孕产妇7人,补助资金61939.48元,2019年用于危重孕产妇抢救省级专家会诊劳务费2000元,危急孕产妇抢救资金结余617548.37元。取得成效是保障高危孕产妇的生命权,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项目“妇幼健康计划项目”通过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发现项目申报审批、项目实施管理、项目资金管理等环节中的薄弱环节,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通过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的投入、产出与绩效,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项目安排及资金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取的成效是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乡(街道)级管理人员不足;村级保健网底存在空白。中心城区玉兴、玉带、凤凰三条街道新社区均无村医,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代替村级管理。整改措施:继续加强产儿科能力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培训及“三基”考核,提升基层保健人员服务能力,确保健康管理质量。下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城乡居民全面了解妇幼健康计划项目,提高群众知晓率,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配合妇幼健康计划工作的实施。

项目“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通过绩效自评,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2019年完成了叶酸实际发放人次4039人次,发放率122.95%。取得如下成效:对全市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性达到70%。2019年叶酸发放任务数为3285人次。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措施叶酸随访项目不完全,有时会发生失访情况,发放叶酸对其是否规范服药无从监控。针对以上情况,各级逐步完善随访制度及要求,并加强对孕前增补服用叶酸的优点进行宣传,不断提高知晓率及依从性。

项目“两癌筛查项目”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发现项目申报审批、项目实施管理、项目资金管理等环节中的薄弱环节,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同时,通过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的投入、产出与绩效,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项目安排及资金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适龄适宜妇女宫颈癌检查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目标完成情况:逐步提高育龄妇女自我保健意识。项目覆盖地区妇女宫颈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取得成效:宫颈液基细胞学(TCT)免费检查和乳腺癌免费检查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两癌筛查项目得到较好落实,老百姓获得感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使20-64岁育龄妇女享受到妇女病筛查的好处。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时间紧、任务重,妇检医生不固定,面对集聚而来的宫颈癌筛查妇女,不能按质按量进行妇科检查及采样;筛查人员不看筛查流程,出现漏检项目,有部分筛查个案表流失,导致汇总信息不全。建议:早计划、早安排,加强人员培训,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下一步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育龄妇女更全面了解妇女病筛查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提高群众知晓率,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配合妇女病筛查务工作的开展。

4、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组黄宝明等6人对本单位整体支出和所有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围绕项目立项、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等方面,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认真细致地开展自评,自评分89分,自评等级为良。通过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基本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比较规范、资金使用有效,做到了专款专用,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用于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退休人提供服务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维持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09月15

红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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