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塔区农业农村局审计发现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一、已完成整改问题的情况
(一)预算执行方面发现问题6个,已完成2个问题整改
问题2.未按规定发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366.42元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红塔区农业农村局已督促涉及的6个乡(街道)将36名公职人员代为领取的耕地地力补贴1,366.42元收回并上缴红塔区农业农村局专户。2025年6月9日收回上缴红塔区农业农村局专户,6月10日已缴入红塔区财政局国库。经认真核实,6月26日已通过一卡通平台重新发放到耕地承包权利人或具体权利人账户,整改工作已完成。(附:记账凭证及退费相关资料)
问题6.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46,495.27元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红塔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对核算不规范的金额已进行账务调整处理,规范会计核算。(附:2023年明细账及记账凭证、2025年6月明细账及记账凭证)。
(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1个,已完成1个问题整改
问题7.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执行不到位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执行不到位问题,我单位于2025年5月28日对计划财务股及各中心项目业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学习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文件(玉红财监﹝2020﹞1号)红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红塔区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红塔区区级预算绩效跟踪暂行办法》,学习红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及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预算绩效模块的操作流程,今后将严格执行制度,规范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确保项目绩效监督管理落在实处。(附:预算绩效管理专题培训记录及《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问题1个,已完成1个问题整改
问题8.红塔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固定资产闲置,涉及金额56,700元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红塔区农业农村局原下属事业单位红塔区土壤肥料工作站(现已机构改革合并在玉溪市红塔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实施红塔区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根据实施方案的配置,于2015年10月29日签订合同,采购了9台触摸屏(编号ZYCX_L19),单价6,300元,总价56,700元,原计划用于农户查询测土配方施肥成果,安放在每个乡街道及单位。截至2025年3月19日9台触摸屏还未拆封使用。未使用的原因是县域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没有开发完成,未能安装到触摸屏电脑中使用。
2024年7月24日,玉溪市红塔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中触摸屏已提折旧6,300元/台,现在账面净值已为0元。
经对接上级部门,现8台触摸屏已于2025年7月23日按方案发放到8个乡街道使用,1台屏幕已碎存放在单位。(附:固定资产闲置整改报告及8个乡街道触摸屏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一式一份)
(四)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3个,已完成2个问题整改
问题10.红塔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未严格执行防控物资询价采购程序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询价人员询价流程不熟悉,对相关采购法律法规学习不到位的问题,我单位自收到审计意见后,立即组织参与本次询价采购小组的人员于2025年5月16日、5月29日前后2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财务核算和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同时将采购法律法规列入单位日常学习目录,定期开展学习教育,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采购人员、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等)的常态化培训与警示教育,提升其法规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在今后的采购工作中,依法依规履行采购相关程序,规范采购流程,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附:学习记录表)
问题12.红塔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采购合同签订不规范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2年7月14日后,区级小反刍兽疫疫苗已无库存,在长达六个月无该疫苗供养殖户实施强制疫苗。2023年单位成立后,立即开展小反刍兽疫疫苗应急采购询价。因该采购在应急情况下实施,产生了合同未签订完,疫苗先购入、提前入库的情况发生。往后我单位加强强制疫苗采购工作的日常管理,提前谋划当年的强制疫苗询价采购工作,严格执行《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财务核算和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今后的采购工作中,依法依规履行采购相关程序,规范采购流程,严格执行合同签订制度,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附:学习记录表)
二、未完成整改问题存在的困难
(一)预算执行方面发现问题6个,正在整改问题4个
问题1.红塔区农村改革与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未按规定发放有毒有害保健津贴 10,500元整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99号)第二条第二款“享受津贴的人员工作变动后津贴标准应及时调整或取消,调离本单位时津贴不随工作转移”,红塔区农村改革与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未按规定发放2025年5月以前的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不做退费处理,自2025年6月开始停发张正超、吴洲利两位同志的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后期我局人员若有工作变动或调离本单位的情况,将及时调整或取消相关人员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发放。我局机关党委人事股将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发放人员资格和标准,杜绝未按规定发放有毒有害保健津贴问题不再发生。因修订完善规范制度过程繁琐,我们单位后续还需规范其他制度将一并处理。(附:2025年5月、6月工资表)
问题3.未按协议约定收取2021年度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服务工作经费28,316.01元整改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支公司承诺将于2025年7月底按协议约定支付保险服务工作经费28,316.01元,并提供了《关于2021年度(种植业)保险工作经费未支付到位的情况说明》。目前,(种植业)保险服务工作经费尚未到账,我单位将持续对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支公司,争取2026年5月(种植业)保险服务工作经费完成整改。(附:关于2021年度(种植业)保险工作经费未支付到位的情况说明)
问题4.往来款长期挂账500,000元整改
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与玉溪汇龙福寿世博园林限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签订《雁塘玉溪绿色无公害温带水果种植基地经营权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7年零10个月(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2021年1月29日起至2028年11月30日止)。当前仍然处于合同履行期限内,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账上的500,000元租赁收益资金,仍然需作为保障合同履行,应对履约期间不确定因素造成甲方违约的经济、法律纠纷的履约租赁收益资金给予保留。待到合同到期后,再将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账户的此笔资金全额划转上交到区财政指定账户。(附:合同及保留租赁收益资金的相关说明)
问题5.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整改
红塔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迁建、红塔区优质油菜仓储及菜籽油试验加工基地、红塔区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原土地批复、划拨决定书对应的权属单位为:红塔区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红塔区种子管理站、红塔区植保植检站。因2022年我局机构改革、下属单位合并,涉及土地权属的分割问题的单位已注销(原红塔区种子管理站、红塔区植保植检站已合并为玉溪市红塔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而向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先确权给这三家单位,再根据房屋面积确权给红塔区农业农村局、红塔区档案局,其中手续复杂、需土地部门和区政府研究决定,目前正在积极协调中。待土地权属问题确定后,我局将及时结转固定资产。(附:通力公司审核报告简要内容、业务用房至今未转固原因说明)
(二)以前年度未整改的问题1个,正在整改1个
问题9.以前年度审计发现未整改的问题
1.红塔区农业农村局往来款长期挂账9,042,000元。
红塔区农业农村局1993年5月和1996年1月,两次借给玉溪市农村能源配件服务门市部临时借款42,000元已形成坏账,无法收回。由于我局资金困难,没有资金来核销此笔坏账。
2013年8月,按照市委市政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部署,红塔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因当年无财政预算经费,为推进工作开展,红塔区农业农村局向玉溪新兴现代农业投资公司借款9,000,000元作为面源污染治理专项经费,之后因一直未能列入财政预算,该笔款项至今未能偿还。我局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未筹集到资金归还玉溪新兴现代农业投资公司,一直处于挂账状态。
2.区能源站(先改革后并入农开中心)其他应收款科目长期挂账141,000元
红塔区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改革后并入农开中心)长期挂账141,000元借款已形成坏账。原红塔区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于2022年9月就《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的报告》报请红塔区农业农村局,经红塔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向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报请《关于红塔区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处理意见的请示》(玉红农请﹝2022﹞66号),未得到回复。2025年7月25 日,我单位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对该借款积极追偿,长期整改。
(三)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3个,正在整改1个
问题11.2022—2024年未兑付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246,761元。
红塔区农业农村局对审计指出的2022—2024年未兑付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进行梳理核实,优化内部资金审批拨付流程。我单位自2021年起相关人员一直都在积极向区财政申请此项补助费用,原本本项目为“一年一兑付”,因财政资金困难,补助资金未兑付,我单位将积极与财政部门协商,力争2026年5月完成兑付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附件:《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至2024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中央、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玉红财农〔2024〕32号文件、2022年至2024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明细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已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进整改。为巩固整改成效,彻底解决问题根源,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特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如下:
1、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长期整改,直到整改到位。
2、对于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未严格执行防控物资询价采购程序、采购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强化制度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重新修订完善红塔区农业农村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及《红塔区农业农村局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强化内部控制与监督。
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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