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 林草局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9〕28 号)文件精神,以发挥渔业生态功能为导向开展增殖渔业。经红塔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使用市级下达红塔区的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采购鲢鱼、鳙鱼鱼苗在东风水库和飞井水库水域实施增殖放流行动。现将本次拟实施增殖放流水域在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9月24日,共5天(不含周末)。若对公示增殖放流水域有异议,可以电话或书信等方式向红塔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反映,上班时间:8:30-12:00、14:30-18:00,电话:0877-2011503,地址:红塔区农业农村局910室(高仓街道梁王坝居委会旁)。
玉溪市红塔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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