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溪市审计局审计报告》(玉审征〔2022〕52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经认真组织落实核对,现将报告中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3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全整改。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存储根据玉溪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暂停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融机构保函(保险)有关业务的通知》要求,开、竣工3个月内处于实施细则的过渡期,暂停办理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替代工资保证金业务,故不需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关于“应拨未拨专项资金27 431 200元。”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积极对接财政,将尽快拨付相关资金。
(三)关于“1个项目提前支付工程款242 100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全整改。在今后项目管理中,将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杜绝再次出现超进度拨付工程款的情况。
(四)关于“2个项目合同签订的条款与招标文件相背离”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全整改。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我们将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规范签订施工合同,杜绝再次出现合同签订条款与招标文件相背离的情况。
(五)关于“3个高标准农田项目未按约定执行履约担保”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全整改。项目已完工,于2023年6月完成验收。
(六)关于“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在规定日期内进行工程招标结果公示”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全整改。在以后项目建设过程中,合法合规及时进行公示。
(七)关于“4个高标准农田项目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建设”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全整改。
二、审计建议
今后,将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务求实效。我们将进一步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执行,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落实工作,严格遵守法律要求和相关规定,确保审计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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