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2024年农民合作社项目资金示范引导作用,确保承担项目的合作社为农民参与组建、运行规范、示范带动强的优秀农民合作社。红塔区农业农村局严格规范项目申报,突出支持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农民合作社自愿申报、乡(街道)审核推荐、区级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评选出7个农民合作社承担项目建设列入拟扶持名单,予以公示。
1.玉溪新鑫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
2.玉溪市金灿灿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3.玉溪市本果农业专业合作社
4.玉溪牟丰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5.玉溪粒粒满农副产品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6.玉溪香郁花卉农民专业合作社
7.玉溪甲第葡萄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公示7天: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扶持名单中的合作社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红塔区农业农村局反应。
监督电话:0877—2033887
电子邮箱:htqnyjbgs@163.com
联系人:王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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