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美丽乡村建设星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22〕16号)文件精神,按照一星级、二星级美丽村庄由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区级认定并报市级备案的程序,红塔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红塔区美丽乡村建设星级管理认定工作,并择优提出春和街道春和社区汤帽营自然村、研和街道贾井社区飞井村等50个行政村、自然村作为红塔区2023 年度拟认定星级美丽村庄(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09日—10月13日(5个工作日)。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红塔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877-2039180
邮箱:htqncrjhjzzldxzbgs@163.com
联系人:郑绍敏
受理时间:8︰30-12︰00
14︰30-18︰00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红塔区凤凰路75号5楼
邮政编码:653100
附件:红塔区2023年度美丽乡村建设星级管理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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