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塔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管理办法》(玉红农发【2022】53号)要求,通过自愿申报,乡(街道)审核,区级评审,经研究,现拟认定玉溪红塔区睿农惠农副产品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社、玉溪众联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玉溪孑尧葡萄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玉溪周丽芳蛋鸡专业合作社、玉溪市玉鑫养殖专业合作社、玉溪市红塔区何玉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玉溪丰年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玉溪萌园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共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即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10月12日,若对以上公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红塔区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监督电话:0877-2033887
红塔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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