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异龙镇狮子湾村三组51号村民李发云在红塔区创业,从事水产养殖。该村民于 2021年7月19日提供相关材料向红塔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由于材料不符要求,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7月28日,该村民再次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查,其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予以受理,首次办理养殖证有效期为2021年8月6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示期限为:2021年07月31日至8月5日,共五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如对该办理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红塔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877-2661377。
红塔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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