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17]8号)、《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变型拖拉机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农机[2018]8号)、《玉溪市农业局 玉溪市公安局 玉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农发[2017]31号)、《玉溪市农业局 玉溪市公安局 玉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变型拖拉机监管工作的通知》(玉农发[2018]72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变型拖拉机的使用年限参照单缸货车为 9年。现我局将对区辖区内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注册登记满9年以上的变型拖拉机进行强制注销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将注销作废,如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红塔区农业机械监督管理站反映。联系电话:0877-2610091;0877-2611680。
注销名单附后。
红塔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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