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高龄津贴申请政策
根据玉溪市民政局转发《云南省关于开展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玉民联发〔2024〕2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红塔区辖区的高龄津贴申请将按照此文件执行。
一、补助范围
(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凡具有红塔区户籍的老年人,年满70-79周岁且无离退休金(职工社保)收入的老年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领取高龄津贴。
(二)年满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实行“免申即享”,按照“免于申报、动态核查、分类处置”方式进行办理。
二、补助标准
(一)年满70至79周岁且无离退休金(职工社保)老年人,每人每月20元;
(二)年满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
(三)年满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四)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600元。
三、申领办法
(一)年满70-79周岁且无离退休金(职工社保)收入的老年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本人社保卡(需开通金融功能),向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查核实,张榜公示5天,确认无异议后,填写《红塔区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审批表》,连同本人半寸照片2张,报乡(街道)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区民政局审批发放。
(二)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免去“申请”流程,依托惠民惠农财政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四、动态管理
民政部门应与社保、公安、财政、卫健等部门加强协作和联系,建立高龄老人信息核对制度,准确掌握老年人的动态信息。乡镇(街道)、村(社区)应定期核查老年人信息,如领取高龄津贴的老年人户口迁出红塔区外或已去世的,家属应及时反馈给当地村(居)民委员会,由村(居)民委员会上报乡镇(街道)并及时停止发放。乡镇(街道)于每月10日前将领取高龄津贴新增、退出、发放人员汇总表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根据老年人的动态情况及时增减高龄津贴发放人员并按月发放。
玉溪市红塔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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