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09 16:30 来源:红塔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

玉溪市红塔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工作,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加快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全区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水平,增强居民卫生意识。根据《玉溪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制度》和《玉溪市红塔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结合红塔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和市、区创文固卫工作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多方参与和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营造全面动员、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工作氛围,着力改善红塔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状况,为广大市民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进一步塑造文明美丽的城市新形象。

二、组织领导

红塔区门前三包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作为召集人,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交运局、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各乡、街道分管城市隔离、环境卫生的分管领导为主要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负责统筹协调门前三包具体工作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联席会议由区卫健局局长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门前三包重大事项,通报工作进展。

三、门前三包内容

门前三包是指红塔区辖区内所有单位、经营门店和住户担负起规定范围内卫生整洁、绿化美化、市容秩序的责任管理。

(一)门前三包责任人

门前三包责任人是指红塔区辖区范围内所有临街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住户、住宅小区物业、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建设单位等;以及各村(社区)、小组居民户、出租户。

(二)门前三包责任区

1.沿街两侧的门前三包范围:宽度为从各自门前前墙基至人行道路沿石(无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门前3米),长度为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外延3米)。

2.市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自市场门口左右各15米至人行道路沿石。

3.机关单位、住宅小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机关单位周边围墙至人行道路沿石(或者小区围墙外3米以内)。

4.施工场地的门前三包范围为:整个施工现场围栏至人行道路沿石。

5.村(社区)、小组居民户、出租户房前屋后,以四邻道路中线为界。

(三)门前三包责任内容

根据玉溪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制定责任内容如下。

1.包卫生整洁:负责责任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每日清扫、随时保洁;实行垃圾容器化并分类,定点收集,日产日清,保持卫生设施完好整洁。确保责任范围内无污物、烟头痰迹、油渍、废弃物和积水;建(构)筑物临街的门窗、橱窗、门面招牌和灯饰保持整洁;建(构)筑物临街的屋檐、窗檐、顶棚无灰垢和积存垃圾;遇冰雪、降雨天气,及时清除门前冰雪、积水,确保行人安全。

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和个人为各类商铺或者摊档的经营者,还应当在其经营的店铺、摊档内统一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并配备扫(拖)把、撮箕、擦布等,随时保持责任区的清洁、卫生。

2.包绿化美化:负责责任区范围内花草树木的养护;负责单位、门店建筑物临街墙体、匾牌广告、橱窗等整洁美观;做到绿化带内无堆放物料、无倾倒垃圾、无摊晒衣物、无设置广告等非法占用绿地的行为;无在门前树木上钉钉、架线、挂物、拴系物品、倚树盖房和搭棚等行为;确保树塘无积水。门前屋后做到地面硬化、绿化美化,建筑物墙面、门窗、广告招牌、橱窗整洁,定期清洗、粉刷、维护。

3.包市容秩序:负责责任区域内无乞讨现象、无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无乱停车辆、无占用盲道(应急通道)、无环境噪声污染、无店外经营;不得侵占、损坏或擅自拆除、迁移、封闭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得擅自设置路障等妨碍通行的设施;不得放置占道灯箱、标识牌;不得在门前从事洗车、修车、生产加工等经营活动;保持店面整洁有序,店招店牌按照规定设置,美观完好,用语文明、文字规范;灯光亮化设施完好,并按时启闭;要做到亮证经营,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置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要依法经营,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码标价,公平竞争,不销售不合格、三无、过期、假冒伪劣产品;要做到诚信经营,不坑蒙拐骗,不少斤短两;坚持文明经营,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及时劝阻和制止本责任区内的不文明行为,争创文明经营典范。   

四、责任分工

按照部门牵头、属地与行业监管结合、乡(街道)具体实施的原则,进行责任分工。

(一)区卫健局(爱卫办)(联席办):牵头组织全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综合实施工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收集汇总各乡、街道实施情况,负责督促各乡、街道落实责任书的签订、检查、评比工作;结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上级门前三包工作要求,拟定工作措施、要求报联席会议研究审定;负责监督检查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住户、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建设单位等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情况;负责督促所管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负责指导抽检门前三包责任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情况;对未及时履行的进行督促,对拒不履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联系媒体给予曝光;对各乡、街道门前三包检查评比情况,红黑榜给予通报;参与涉及门前三包责任制相关综合执法工作。

(二)区城管局:督促好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市容秩序工作开展,协助各乡(街道)开展处罚及教育工作;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沿街商铺,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所监管的副食店、熟食店、餐饮店、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经营主体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负责查处无照经营。根据相应职能对经营户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参与涉及门前三包责任制相关综合执法工作。

(四)区住建局:负责督促好各建筑工地建设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五)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协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管理区域机动车辆乱停放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

(六)区财政局:负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基本经费的落实。

(七)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负责组织推进农村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

(八)乡、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创文固卫网格化管理要求,负责组织制订本乡(街道)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落实本行政辖区内责任单位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建立健全门前三包台账制度,对门前三包责任人逐个备案,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沿街单位和个人门前三包的管理范围、标准和要求,并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评比,落实红黑榜制度;对辖区内所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对拒绝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抄报联席办;对村(居)民户、出租户通过村(居)规民约进行相应处罚。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召开第一次部门联席会议,安排部署门前三包工作。各单位、各乡(街道)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方案制定、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单、倡议书,同时组织辖区临街门店(单位)利用LED电子屏宣传门前三包工作。

(二)组织签订阶段(61日至6月30日)。各乡、街道与临街门店(单位),各社区、居民小组与居民户、出租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要求各临街门店(单位)门前三包承诺书签订率达100%,社区、小组签订率达90%以上。同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由街道牵头,明确每个网格的责任人,创文固卫网格单位参与,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形成每条路段有人管,每个门店有人负责,有效保障门前三包工作开展。

(三)检查评比阶段(7月1日—12月21日)。由各乡、街道结合创文固卫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自7月起形成日检查、周汇总,月评比制度,每月以各村(社区)为单位,将评比后10名例入黑榜,前10名纳入红榜进行公示。

(四)总结评价阶段(12月22日—12月31日)。由联席办组织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总结工作成效,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方案,指导2022年度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各乡(街道)、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认真履行各自职能,建立联席联动机制,共同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一是按照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网格化管理要求,各乡(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压实创文固卫的网格责任,网格负责人对网格内的门前三包工作负责。街道要履行好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小组基层组织作用,做好辖区内住户、承租户、经营户的宣传引导工作。市、区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凡属涉及铺面出租的,应积极按照方案的要求,对商铺承租方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并及时督促落实,确保门前三包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要采取日常管理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沟通处理。三是实行源头管理,凡是新申请开设的经营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和办理行政许可前,有关责任部门要督促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门前三包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让临街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住户、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建设单位及市民了解门前三包的意义,不断提高门前三包责任意识。

(三)结合各自实际,创新管理模式。各乡(街道)、村(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利用《村(居)规民约》、集体经济成员福利分配和收取门前三包保证金等各种约束机制,探索创新管理模式,确保工作成效和长效。

(四)建立考核机制,落实红黑榜制度。各乡(街道)、村(社区)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评比机制,要结合《红塔区门前三包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建立红黑榜制度。并根据自身情况每月开展考核,考评结果由被考评单位责任人签字认可。各乡(街道)、村(社区)对连续两次上黑榜的商铺或单位及时上报区联席办,由联席办召集各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并处罚。同时,区联席办要每月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对各乡(街道)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进行抽查,工作成效纳入创文固卫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监督工作内容,及时通报批评或表扬,并作为全区绩效考核依据之一。

 

附:红塔区门前三包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附:红塔区“门前三包”工作考核评分标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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