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创文固卫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统筹协调机制的通知
区创文办、区复审专项办,创文“八大文明行动”专项组、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业组:
为统筹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确保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2021年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考核达到优秀等级、2021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进入全国前20名(以下简称“创文固卫爱卫”工作),决定建立“创文固卫爱卫”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在区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召集人制度。主召集人由区委副书记詹道斌同志担任,副召集人由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徐惠琼同志、区政府副区长黄云鹏同志担任,创文“八大文明行动”专项组、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业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其他相关单位、各乡(街道)负责同志视工作需要参加。
召集人制度主要负责统筹“创文固卫爱卫”三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任务,分析研判和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三项工作常规性问题,督促市创文办、爱卫复审市专项办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并及时反馈,安排部署统一行动,提出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议题事项,落实领导小组决定。
(二)实行日报告制度。创文办每天汇总三项工作情况,报主召集人、副召集人和市创文办,通报各专项组和各乡(街道)。主召集人、副召集人、创文办、复审专项办负责日常工作的同志,每2至3天碰一次头,会商情况,分析问题,安排工作。
(三)建立每周调度制度。主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召集,每周五定期调度三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存在问题,部署下周工作。每周调度形成专题报告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通报成员单位和各乡(街道)、区级各部门。
(四)建立重点问题研判制度。由主召集人召集或委托副召集人召集,创文办、复审专项办负责同志,八大文明行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涉及牵头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可能影响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国文明创建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严重失分的问题,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不一的问题,各乡(街道)、部门有争议的问题进行研判,统一工作标准、整改要求,部署各乡(街道)、部门单位按统一标准开展工作。
(五)建立信息共享交流机制。对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均涉及的工作指标,市创文办、市复审专项办以及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重点事项,对上级各类检查、督导、暗访的工作信息,由区创文办、区复审专项办联络员沟通后双向准备、成果共享、双向报告。创文办、复审专项办每周的工作专报、督查专报,每半月的工作小结、每个月的工作总结,每个月的作战图等信息,互相抄送。
(六)建立综合督查排名机制。制定综合督查方案,由主召集人、副召集人分别牵头,划分行政区域,区分工作轻重缓急,整合三项工作督查力量,每月组织对三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形成督查报告和综合评价,依据督查评分情况,对各乡(街道)、专项专业组牵头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七)建立请示汇报制度。每周书面向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一次“创文固卫爱卫”工作情况,遇到重大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及时研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事项并作好相关准备工作,对贯彻落实市创文办、爱卫办和区领导小组交办事项情况,及时报告反馈。
红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红塔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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