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仓街道社区工作者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队伍建设,规范社区工作者日常监督管理,正确评价社区工作者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合理、正确运用考核结果,促进本区社区工作者队伍能力素质的整体提升,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高仓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机构
考核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由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龙川阳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代 瑞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戴玉龙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吴 璠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徐晓永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李卫春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施治伟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拔莹璐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蒋克勤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 泉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派出所所长
夏晓庆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婕莹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毛雨泽 街道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代云芳 街道党建办主任、妇联专职副主席
侯丽红 街道财政所负责人
杜红珍 街道区域发展和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邹 伟 街道综治中心主任
易 涵 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张 蓓 街道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主任
张克涛 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徐春艳 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殷良梅 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黄俊元 街道城管中队队长
马成雪 街道司法所所长
赵 洁 街道市场监管所所长
梁子德 街道自然资源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综合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毛雨泽兼任,成员由李芬、钟迪等人组成,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街道纪工委对社区参加会议、工作纪律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二、对社区工作综合考核
(一)考核对象
街道下辖的高仓、梁王坝、桃源、排山、龙树5个社区。
(二)考核内容
以年初街道及其各部门签订的各类目标责任书、工作指标以及区委区政府安排的重点任务为依据,每半年对各社区的日常工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党的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考评。
(三)考核办法
由街道组织实施,实行千分制量化评分。按照(附件1《高仓街道社区综合考评评分表》)分别进行部门考评,街道班子成员测评,中心主任、站所长测评,考评分数汇总后报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核后,形成初步考核等次提交党政班子会讨论,确定最终考核等次。每年7月上旬、次年1月上旬前(即:7月10日前、次年1月10日)。
(四)考核程序
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具体考核程序如下:
第一步,根据各社区平时工作开展的情况,由街道各部门按照目标责任书内容和分值打分,并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街道班子成员、街道中心、站所负责人根据各社区平时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第三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分数汇总后,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形成初步考核等次;
第四步,初步考核等次提交班子会审核认定后,为最后考核结果。
(五)对社区集体的考核等次评定
根据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次:
1.综合考评得分600分以上(含600分)给予发放绩效奖励,并且根据得分排名设一、二、三等次,其中一等次设1名,占季度绩效奖金考核总额人均数的110%,二等次设3名,占季度绩效奖金考核总额人均数的100%;三等次设1名,占季度绩效奖金考核总额人均数的90%,街道以正式文件下发对各社区考核结果,根据等次兑现绩效奖励;
2.每半年抽取绩效考核总额中的1500元作为沉淀资金,按考核等次灵活使用;
3.得分600分以下的不予发放绩效奖励;
4.被立案调查的社区工作者不参与考核。
三、对社区工作者个人的考核及评定
对社区工作者个人的考核实行季度日常考核加半年绩效考核的方式。
季度日常考核
季度日常考核采取与承诺践诺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承诺对象
各社区领导班子和全体社区干部。
(二)基本要求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开展承诺,引导社区干部在服务中心大局中争先创优。
2.立足岗位、自觉奉献。将承诺事项融入岗位职责、化为岗位行动,主动担当作为,敢于攻坚克难,形成争先进、当先锋、促发展的生动局面。
3.激发动力、提振精气神。坚持有责必诺、有诺必践,提升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和热情,想方设法抓好承诺事项落实,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4.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以日常工作、空洞口号代替承诺事项,不简单以考核指标、数字指标代替承诺内容,不玩数字游戏,不做表面文章。
(三)社区工作者季度日常考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分类承诺。
承诺一般分年度承诺和即时承诺。年度承诺由各社区班子和干部结合职能职责、年度目标任务,在每年一季度提出承诺事项;因职能职责变化或重点任务变动导致承诺事项需调整的及时调整。即时承诺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临时性任务或遇到突发事件时提出。
实行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季报一评一查一预警”。季报:社区班子和干部每季度填报一次承诺事项践诺情况,简要阐述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填报附件2《高仓街道XX社区“三委”班子承诺践诺书》、附件3《高仓街道XX社区工作者个人承诺践诺书》)。一评:社区党总支书记负责对干部的承诺事项季度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根据承诺事项完成进度效果、工作落实情况在全街道内排位等情况,对每名干部的践诺情况按照“好”“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提出评价意见,提交社区党总支集体研究评定,每季度评价为“好”的等次人数不超过40%;除党总支书记以外,其他社区干部践诺情况的评价意见,由党总支集体研究提出初步评价等次,报街道组织办(填报附件4高仓街道社区工作者工作实绩考核评价表)。一查:街道组织办采取随机调研了解访、有关工作督查访、专项考核等方式,结合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比对,对践诺进展情况进行查核验证。一预警:对推进工作不实、践诺情况较差的,街道组织办及时向各社区党总支发出预警提示,督促承诺事项落实。
社区班子承诺。各社区班子结合实际和职能职责,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策部署和上级部门要求,紧扣年度工作目标、重点工作、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等提出承诺事项,承诺事项要有具体的工作内容、措施和要实现的目标,把工作具体化、项目化。承诺事项不少于10项,必须有履行党建责任承诺事项。社区干部个人承诺。紧紧围绕本社区中心任务或社区承诺事项,根据各自分工和岗位职责提出承诺事项,承诺事项要细化到具体工作和措施。每名社区干部承诺事项不少于5项。
2.组织“审”诺。各社区班子及社区干部个人承诺事项经集体研究并送联系领导审阅把关签字核准后,报街道组织办审核备案。对不具有操作性、不符合要求的,街道组织办不予备案,社区党总支重新组织梳理承诺事项。
3.公开“亮”诺。经街道组织办审核备案同意后,由各社区将承诺事项在社区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觉接受社区党员干部和服务对象的监督,确保承诺事项看得见、行得通、做得到。
4.认真“履”诺。全体承诺对象要紧盯目标任务,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研究制定工作措施,锲而不舍抓落实,按时限兑现承诺。社区党总支书记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既对社区班子承诺事项整体进展负总责,又要对践诺不到位、不积极的及时提醒督促,使承诺践诺体现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行动中。
5.强化结果运用。承诺事项践诺考核作为社区班子、干部日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年度考核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季度践诺事项完成评价等次结果为“好”等次累计次数达到一半以上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干部中产生;当年季度践诺事项完成评价等次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季度践诺事项完成评价等次为“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季度践诺事项完成评价等次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导向。
半年绩效考核
(一)根据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重点考核社区工作者的日常考勤、完成重点工作、服务对象评价、入户走访居民和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等方面情况。
(二)半年考核由上级评议、民主测评、业绩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当年7月下旬,完成上半年度绩效考核;次年1月下旬完成年终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半年绩效奖励。
半年考核分数=基础分+民主测评+上级评议+业绩评定。社区工作者本人自评,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和自评分;由社区班子会议根据考核结果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街道审定;街道研究后确定考核等次,并在社区工作者所在社区进行公示;考核结果由街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的社区工作者;将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资料存入个人档案。
1.具体考核方式:
(1)上级评议,总分值为30分。社区工作者由街道联系点领导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评议。根据工作纪律执行、履职情况、业务水平、日常表现等(填报附件5《高仓街道xx社区工作者半年绩效考核上级评分表》)进行评分。
(2)民主测评,总分值为20分。由全体社区工作者,居民小组支部书记、组长、统计员,辖区内“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一般不少于50人)参加民主测评会议,现场填写(附件6《高仓街道xx社区工作者半年绩效考核民主测评表》),与会人员分别从业务技能、服务水平、工作成效三个方面以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进行评价,其中:得优秀票数高于会议总人数90%的,考核得20分;得优秀票数低于会议总人数90%的,考核得15分;得优秀票数低于会议总人数80%的,考核得10分;得优秀票数低于会议总人数70%的,此项考核不得分。
(3)业绩测评,总分值为50分。民主测评结束后,社区组织召开半年考核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对被考核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分值量化。
2.社区工作者半年考核得分根据下列情形予以相应扣减(填报附件7《高仓街道xx社区工作者半年绩效考核业绩评定登记表》)。
加分项:
(1)社区获街道党工委、政府表彰的,分管责任人、具体经办人员每人分别加1分;社区获区级表彰,分管责任人、具体经办人员每人分别加2分;获市级表彰,每人分别加3分;获省级表彰,每人分别加5分;获国家级表彰,每人分别加10分。
(2)个人获区级表彰,加3分;获市级表彰,加5分;获省级表彰,加10分;获国家级表彰,加15分。
(3)信息被区级采用,具体信息撰写人员加1分;被市级采用,加2分;被省级采用,加3分;被国家级采用,加4分。
扣分项:
(1)政治站位:
社区工作者必须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把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持政治原则、坚定政治道路。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贯彻不力、政令不畅通的,视情况一次扣分管责任人、具体经办人5至10分;未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的、未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的以及对舆情工作监管不力,对苗头性事件未及时处置造成事态扩散和负面影响扩散的,视情况一次扣分管责任人、具体经办人5至10分。
(2)日常管理
①工作纪律: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下班时间、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所有社区工作者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各种事务和矛盾,报送各类信息和突发事件。考勤以社区日常考勤为准,考勤工作由监委会主任负责,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连续2天扣5分,连续3天及以上半年考核为不称职。严格请销假审批制度,社区工作者请假的,报社区党组织书记审批后,假条交由监委会主任存档备查。社区工作者外出红塔区的,需填写外出报备表报社区党组织书记审批后,交由监委会主任存档备查。违反规定的扣5分。
②会议纪律: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有关培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会一次扣3分,被市、区级点名批评、通报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半年考核为不称职。
③组织纪律:迎接上级考核检查、抽查出现重大失误、排名末位、被各级通报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轻重具体经办人及分管领导每人扣减5至10分。
(3)党风廉政
①党员干部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党员干部除外事、对外商务活动外,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准饮酒,发现一次当事人扣减5至10分。
②严禁用公款搞送礼、宴请、旅游等活动和支付高档烟酒茶消费开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发现违规一次全体村干部均扣减10分。
(4)平安创建
①尽可能使矛盾在社区里得到解决,因社区不积极调处引起上访的,赴市单个信访的,社区分管责任人、具体经办人员各扣减1至3分,出现集体到市上访的,分管责任人、具体经办人员各扣减2至5分;赴省上访的,分管责任人、具体经办人员各扣减10分;稳控不力,导致赴北京上访的,分管责任人、具体经办人员各扣减15分。
②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不及时上报和接访不及时,社区分管责任人、具体经办人员各扣减2至5分。
③未根据上级要求及时组织防火、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每发生一次社区分管责任人、具体经办人员各扣减10分。
④社区对辖区黑恶势力线索排查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社区分管责任人、具体经办人员各扣减10分。
(5)社会管理
①城乡低保、五保、民政救助、惠农补贴、退职干部补贴、各级困难群体慰问对象申报等惠民事项出现违规操作的,社区分管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员各扣减10分;工作出现失误,社区分管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员各扣减2至5分。
②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街道组织专项督查,督查末位的社区,社区分管责任人、具体经办人员各扣减2分。
(6)重点阶段工作
涉及市、区、街道的中心工作及重点阶段工作,不积极配合,不认真按时间节点完成,出现推诿、扯皮或不办的,全体社区工作者每人扣减10分。凡存在班子不团结,作风漂浮、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效率低下、执行不力、落实不力的,该社区每人扣减5分。
(7)所在社区工作出现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维稳等重大问题“一票否决”的,根据轻重,社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责任人、具体经办人员相应扣减2至10分。
3.考核结果审核、确认、备案。半年绩效考核结果经社区主要负责人、联系点领导、考评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报街道组织办备案。(填报附件8《高仓街道xx社区工作者半年绩效考核登记表》)
4.年终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本街道社区工作者总数的20%,各层级等次要有适当比例。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参与半年绩效资金的发放:
(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评议,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不按时按质完成、拖延执行或不执行的;
(2)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用或侵占公共财产的;
(3)因主观原因导致工作失误等造成恶劣影响的;
(4)因本人直接责任造成社区公共财产损失、群众反映强烈的;
(5)纪律松弛,无故连续缺勤三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无故缺勤十天以上的;
(6)年度群众评议满意率低于60%的;
(7)其他应当评定为不称职的。
6.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在本单位工作满三个月未达到半年的,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病假累计超过考核周期一半的社区工作者,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社区工作者,暂不参加半年考核,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结案后,由街道和社区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重新参加半年考核,以及确定年度考核的等次。受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社区工作者不参与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的(因新入职不参加年度考核的除外),本考核年度不计入晋升岗位级别的年限。
7.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半年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社区工作者半年绩效考核结果,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社区工作者奖惩、培训、调岗、留任、退出的主要依据,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选拔人才的力度。
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根据下列规定办理: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降低1级、减少相应职级补助。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后停发所有补贴,责令退出社区工作者行列或启动罢免程序。
(二)半年绩效考核总额扣除社区第一责任人考核金额后的剩余数额设为社区半年绩效奖金考核总额,按照等次评定,兑现到各社区,各社区围绕个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制定考核办法,对社区工作者自行进行考核,社区考核方案报街道党政班子会议审批同意后,社区方可进行兑现。(填报附件9《高仓街道xx社区工作者半年绩效考核奖励工资核发名册》)
(三)半年绩效考核奖由各社区按照个人实际考核得分兑付奖金;
(四)社区工作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街道考评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评领导小组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7日内完成复核并上报结果。
(五)以上有关规定自此办法下发之日起执行,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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