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防震减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1-17 09:21 来源:红塔区防震减灾局 打印

玉溪市红塔区防震减灾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玉溪市红塔区防震减灾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信息可参见我局编制的《玉溪市红塔区防震减灾局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需要获得我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hongta.gov.cn/yxgovfront/newShowContentPage.jspx?path=htqzfxxgk&channelId=20330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玉溪市红塔区防震减灾局办公室联系查阅(玉溪市红塔区防震减灾局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瑞峰路13号)。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我局各类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照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我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玉溪市红塔区防震减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瑞峰路13号

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8:00)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7—2661399
     传真电话:0877—2661399
     邮政编码:653100

邮箱:htqfzjzj@126.com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二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我局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玉溪市红塔区防震减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邮件、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站申请: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网址:

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State?bmid=a261649f-09a5-4eb7-9168-876c2be0b5b8&pid=e4e90d1a-92a4-4348-8cc4-d3d636857bf2在线填写《红塔区防震减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三)申请的处理

我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我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对不属于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我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予以处理,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我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收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电话:0877-2661399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瑞峰路13号

邮政编码:653100

此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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