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工作要求,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区法治工作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的价值取向,以维护社会公平为主旨,紧紧围绕“法治红塔”创建工作目标,着眼于四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通过法治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局全面落实市、区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执法理念等一系列有效措施,环保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同时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区法制办的要求,我局对环保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和清理,同时,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和再造,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方位的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审批质量和审批效率,并将有关审批事项审批流程、依据、期限以及需要提交材料清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逐项分类及时对外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及一般性文件做详细梳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在工作中逐步形成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制度、行政执法查处公开制度、罚缴分离制度、建设项目审批、排污许可证申领及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制度和按时办结制度等一系列日常工作制度,明确了全体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举报投诉的处置部门、行政执法违法的责任追究等相关规定,有效地规范了环保执法人员行政行为。全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
做好环保执法监管下沉,配合省、市做好各项改革工作。
(五)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在全市率先启动环保人大监督制度,按照新修订《环保法》要求,向人大报告上一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取得良好效果。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加强纠纷化解能力的培养,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多方位了解,多渠道答疑解难。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学习、提升素质,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文件的相继出台,形成“最严环保法规组合拳”。局党组高度重视本系统执法队伍建设,注重狠抓学习之风,通过举办各种业务、政治、法律学习培训,使全系统环保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提高政治道德素质,提高法律和业务水平。在全区环保系统中推行行政执法程序、案卷规范制作,保证环保行政执法程序、处罚、案卷、归档的规范化。我局建立了集中学习、法制讲座制度,利用每月一次的全局职工大会的机会安排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了学法、用法、懂法的意识,使之在熟悉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培养了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目前正处于执法机构改革阶段,部分工作仍在探索试行阶段,部分工作衔接滞后。
三、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考核监督。
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我局从完善制度入手,不断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和执法机制。以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健全依法行政责任目标管理制度为抓手,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健全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先后制定完善了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违法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考评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制度,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规范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程序,严格实行三项制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业务能力和水平。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在执法人员中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大练兵,不断提高环保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力促依法行政工作逐步严格规范。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开展执法案卷评比,建立完善本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三)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行权系统的法制审核和监察监督作用,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及时、同步和真实运行,实现政务公开。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2022年1月19日
首页
走进红塔
政务服务
招商引资
政府信息公开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