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5日至9日,省生态环境厅派出督导帮扶组对我区2021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帮扶。现场督导帮扶组由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白云辉率队,由大气环境处、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相关专家组成。
督导帮扶组主要对我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防治管控工作开展情况和城市扬尘管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检查。
在VOCs治理管控方面,督导帮扶组一是对我区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
兴仁恒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11户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生排放量较大的企业VOCs废气收集治理情况、含VOCs原辅料贮存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逐一向相关企业和基层生态环境管理机构指出了企业管理和污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对区内一类和部分二类汽修行业共23户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对汽修企业烤漆房及其配套的VOCs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逐一进行了核实,并就存在问题逐一进行指出。
在城市扬尘管控方面。督导帮扶组不仅对中心城区及周边80余个在建建筑工地
扬尘防控“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污染天气停工停业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对红塔园区内医护用地地块、宇城杭萧二期地块、玉磨铁路项目地块、大河三期地块、高铁新城杯湖公园片区地块等裸露地块复绿覆盖、道路硬化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督导帮扶组还对我区玉昆钢铁、新兴钢铁等钢铁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进展、刘总旗水泥、桥龙水泥两户水泥行业企业提标管控要求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督导帮扶组还对我区秸秆露天焚烧、餐饮油烟治理整治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核查结束后,督导帮扶组组织召开了督导检查情况反馈会,对现场督导检查基本情况进行了反馈通报,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问题整改的要求。
最后,白云辉处长强调,玉溪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统一到中央、省的安排和部署上来,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环境污染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形成合力,坚定不移打好玉溪市的蓝天保卫战,确保环境质量项约束性指标圆满完成。
2021年7月12日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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