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努力营造节约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氛围,提高企业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8月14日,玉溪市红塔区环保局环保法律宣讲小组进入到玉溪市卷烟厂等企业,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贯活动。
活动中,红塔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光晶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及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为题进行了专题讲座,号召企业强化环保法律法规学习,积极营造绿色和谐的生产经营环境。
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陈锦骥副大队长结合《环保法》及配套实施办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讲解了环保法律法规中有关企业主体责任的条款,通过梳理我区环境违法案件,分析了企业常见的违法行为,分别从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四方面列举我区执法实例,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教育。同时重点结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当前辖区内各相关企业固体废物管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现状,解读了固体废物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就如何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台账及管理档案工作做了详细讲解,使企业进一步了解了危险废物的相关知识,提高了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意识。区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股股长朱文增就《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详细介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时间等流程。并结合近几年我区建设项目审批与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建设。
本次普法宣贯活动将环保法律法规相关理念、条款、措施、案例等系统地引入企业,对企业依法管理、合法经营起到警示和督促作用,有助于强化企业的环境管理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经营者的环保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企业实现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红塔区环境监察大队 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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